新華社鄭州9月18日電(記者 李麗靜)9月18日,記者從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今年,河南省高院深入推進解決執行難工作,13名法院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不力受到處分。
為努力實現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在兩到三年時間內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目標任務,今年,河南省法院推行以強化統一管理、強化異地管轄等“四項改革”為主要內容的執行改革工作。據統計,今年1至8月,該省法院共新收執行案件19.2萬件,已執結11.1萬件(含舊存)。
據河南省高院執行局局長周明杰介紹,在廣大執行干警夜以繼日奮戰在解決執行難工作第一線時,也有少數基層法院及極少數干警疏于履職,工作嚴重滯后。8月,因案款清理發放工作嚴重滯后,衛輝市人民法院、商水縣人民法院、西華縣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點名通報。8月19日,洛陽市西工區人民法院因案款清理工作在全省基層法院排名倒數被省法院通報批評后,該院執行局長史克辰對上級法院的批評置若罔聞,不服從上級法院的決定,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
相關部門查清上述事實后,依照有關規定程序,責令衛輝市法院院長王建文、西華縣法院院長王贊華、商水縣法院院長王紅亞分別向上級中院黨組作出檢查,給予洛陽市西工區法院院長趙耀武、衛輝市法院副院長段克濤誡勉談話處分;給予衛輝市法院執行局副局長余化保、商水縣法院副院長洪斌、洛陽市西工區法院副院長劉旗行政警告處分;給予西華縣法院執行局局長來洪森、執行一庭副庭長劉海勇、商水縣法院執行三庭副庭長呂亞飛、執行三庭執行員邵淼、洛陽市西工區法院執行局局長史克辰行政記過處分,同時免去史克辰西工區法院執行局局長職務。(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