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河南省紀委監察委網站消息,南陽市紀委通報4起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典型問題。
1。唐河縣東王集鄉村建服務中心原主任李千運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2013年3月至2014年,李千運在任東王集鄉村建服務中心主任期間,明知村干部以村民名義用虛假資料申請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情況下,沒有履行審核職責,仍簽字同意并向縣住建局報送申報資料,在補助資金下撥前未按照規定實地驗收,致使危房改造專項資金134萬余元被套取挪用于空心村治理中的房屋補償、租賃機械等費用,造成國家專項資金遭受重大損失。2018年3月26日,李千運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
2。社旗縣唐莊鄉肖莊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李德軍,原村委委員、村城建專干端金超和第七、八村民小組組長李自猛消極應付、推諉扯皮、作風粗暴對待危房改造群眾問題。2012年至2017年12月,肖莊村村民鄭某因其住房倒塌,多次向李德軍、端金超反映,要求危房改造,但是二人始終未予解決。2017年12月22日,鄭某姐姐到肖莊村黨支部繼續反映其弟弟家房屋倒塌要求進行危房改造時,與蔡某發生口角,李自猛前去勸說,與鄭某姐姐發生爭執并對其進行毆打。2018年4月4日,李德軍、端金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李自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內鄉縣夏館鎮湍源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楊獻軍在貧困戶精準識別工作中失職失責問題。2015年10月,湍源村在沒有入戶深入核查了解的情況下,就以該村村民楊某榮家中有房、經濟條件好為由,確定楊某榮為該年度脫貧戶。2016年,湍源村在貧困戶補錄時,仍未深入調查了解相關情況,沒有將楊某榮家補錄為貧困戶,導致沒有達到脫貧標準的楊某榮家在貧困戶易地搬遷安置中沒有享受相關政策。楊獻軍作為湍源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在貧困戶認定、貧困戶退出工作中,不深入、不細致,識別不準,應負主要責任。 2018年4月16日,楊獻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淅川縣倉房鎮棠梨樹崗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王建明虛報到戶增收項目、工作失職失責問題。2016年,王建明在為棠梨樹崗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張某華申報到戶增收項目時,為使張某華能夠申請后期扶貧貸款項目,弄虛作假,將張某華的到戶增收項目由實際養羊13只虛報為養牛3頭,并在到戶增收項目驗收單上簽名、加蓋村委會公章,致使倉房鎮扶貧辦依據該驗收單給張某華撥付到戶增收款1500元。2012年至2017年,王建明對本村違法違規占地建房監管不力,工作失職失責,致使該村先后有6戶群眾未經審批,違法占地1630平方米、違建面積682平方米。2018年4月17日,王建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