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下午1時許,有市民打“110”舉報稱,漯河市召陵區人民路金地紫薇花園一居民樓下,停放著一輛有“警察”字樣的電動汽車,懷疑是假警車。

  市公安局天橋分局天橋街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后,迅速趕到現場,果然看到一輛帶有警燈和警察字樣的白色電動汽車,不但車身有“警察”“巡邏”字樣,而且還有“召陵0066”車牌號。這樣一輛“警車”,一般人還真分不出真假。民警立即進行了拍照、錄像等,固定了證據。

  隨后,警方調查后聯系到了車主趙某。面對警察的質詢,身有殘疾的趙某稱,他一直崇拜警察,感覺開著警車很神氣,于是就在半年前在網上購買了警燈,把自己家的電動汽車改裝成了警車的模樣,一家人平時仍然用該車接送學生,直到被人向警方舉報。

  經警方教育,趙某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涉嫌違法,表示誠懇接受公安機關的處理。5月22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民警對非法安裝的警燈拆除并沒收,清除警用標識,對趙某處以1000元罰款并給予警告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