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成燕)記者昨日獲悉,為進一步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省財政廳聯合省商務廳新近推出《河南省省級招商引資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對引進落戶鄭州航空港實驗區、河南自貿區、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與功能相關的產業項目,在既定獎勵標準基礎上增加50%。對新設立的境外、省外企業地區總部和功能性機構,最高給予1000萬元獎勵。
該《辦法》對實際到位的境外、省外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獎勵最低標準降低,落地項目投資額由3000萬美元調減至1000萬美元。引進項目資金實際到位1000萬美元可獎勵50萬元,每增加1000萬美元,獎勵50萬元人民幣。單個項目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特別重大項目采取一事一議予以支持。
社會資本投資文化設施、醫療機構、民政服務機構、教育事業等社會公益類項目此次被增列為獎勵對象,項目資金已實際到位并形成固定資產1000萬元的可獎勵50萬元,每增加1000萬元,增加獎勵50萬元,單個項目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800萬元人民幣。
我省還將對引進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中介機構(企業),到位資本金每5000萬元給予10萬元獎勵,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