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執行人陳某住著高檔小區,開著寶馬越野車,卻對五萬余元汽車修理費一拖再拖遲遲不還。為盡早找到被執行人,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曾偽裝成買家進店查探,也曾到被執行人有生意往來的貨款公司進行堵截,幾經波折,終于在9月5日,執行法官接到舉報線索后一路緊隨,成功將被執行人抓獲并實施司法拘留。在拘留所第二日,被執行人因受不了“牢獄之苦”,主動向法院繳納了全部案款。
案件經過
被告陳某名下一寶馬越野車因交通事故損壞,送至原告汽車貿易公司處修理,但車子修理好以后,被告仍下欠57399元修車費未支付,經原告多次討要無果,遂訴至鼓樓法院,經依法審理后判決被告十日內支付原告修車款57399元。但是,判決確定的履行期限到期后,陳某仍然拒不還錢,2018年5月,原告為此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后,經執行法官多次傳喚,被執行人陳某非常不情愿地來到法院申報財產狀況,但其后,無論執行法官電話催促還是上門查找,陳某均避而不見,逃避執行。據此,執行法官迅速通知銀行凍結陳某名下賬號,并與申請人汽車貿易公司進行溝通,建議采取執行懸賞的方式擴大執行范圍。在申請人投保“執行無憂”懸賞保險一周后,執行法官便接到熱心群眾打來的舉報電話,稱在一貨款公司內看到了被執行人陳某,放下電話,執行法官立即趕赴目標地,此時狡猾的陳某卻沒了蹤影。但執行法官并沒有放棄,而是驅車先來到陳某所住的高檔小區內進行查找,還偽裝成買蛋糕的客戶,到陳某所開的一家西餐店內尋找,均一無所獲。

功夫不負有心人,執行法官的努力終于收獲了成果。9月5日,執行法官在接到群眾的舉報線索后,驅車一路從包公湖緊追到西郊一商場處,將欲下車的陳某堵了個正著。在法院,執行法官還抱有一絲希望,耐心向被執行人析理說法,但陳某依然我行我素,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法院當即做出對被執行人陳某進行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在拘留所的第二天,陳某迫于法律威嚴,主動向法院提交了悔過書,并將全部執行款57399元一次性支付給申請執行人,至此,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