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聽說過“品質提升費”嗎?

  這是有觀眾向《都市報道》打來熱線

  說他們買的新房該交房了

  可開發商卻要求他們

  每平米再交1170元

  而這多交的錢

  就是所謂的“品質提升費”

  2016年,

  不少人在鄭州市中牟縣亞太綠博花園小區買了房,

  當時很多人交了全款。

  想著合同都簽過了,就等著裝修入住。

  可等到交房時,

  開發商忽然提出一個要求:

  漲價!每平米再交1170元!

每平米多交1170元,

  每平米多交1170元,

  有的業主算了一下,

  按照這樣,

  自己竟然要多交20萬!

至于這錢收的名目是啥?

  至于這錢收的名目是啥? 

  開發商說了:品質提升費。

  但是這品質提升了嗎?

  小區業主還告訴《都市報道》記者,他們事先沒有接到任何“品質提升”的通知。而且,現在已經過了交房日期。按照合同,業主不僅不用多交錢,反而開發商需要賠償他們。

對于這件事,

  對于這件事,

  開發商又是怎么回答的呢?

  業主們說,他們遭遇了踢皮球

  隨后,《都市報道》記者聯系到了中牟縣發改委,工作人員稱,目前他們已經開始著手調查。

同時,中牟縣房管局執法中隊也給出了回復,他們將會在下周二之前約談開發商。

  同時,中牟縣房管局執法中隊也給出了回復,他們將會在下周二之前約談開發商。

△《都市報道》:不交“品質提升費” 休想領到房?(完整節目視頻)

  不管不顧漲價,

  還以交房要挾,

  把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置于何地?

  期待約談結果。

  我們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