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王姝

  記者從河南省民政廳了解到,7月1日,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提高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的通知》(豫民文〔2019〕120號)(以下簡稱《通知》),決定2019年再次提高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全省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950元,集中養育孤兒每人每月由1200元提高到1350元,全省近2萬名符合條件的對象直接受益。

  一年兩次提高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

  此次為河南第二次提高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

  今年1月,省民政廳和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孤兒養育工作的通知》,從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孤兒基本生活費最低標準提高100元,達到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最低補貼800元,機構養育孤兒每人每月最低補貼1200元;同時首次將孤兒保障范圍擴展到高中以上學歷在校生,明確規定:孤兒滿18周歲后,仍在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高等專科學校、普通本科高校就讀的,可繼續享受孤兒基本生活費。

  鄭州嚴格孤兒認定標準,機構養育與散居孤兒程序不同

  如何認定孤兒身份?近日,鄭州市民政局起草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孤兒養育工作的通知》,嚴格了孤兒認定標準和審批程序。鄭州市社會散居孤兒認定程序為申請、審核、審批。申請時由孤兒監護人向孤兒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申請人和孤兒情況進行核實并提出初步意見,上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認真審核申請材料,提出核定、審批意見。機構養育孤兒的認定由兒童福利機構負責統一匯總孤兒信息向所屬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所屬民政部門予以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