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擬規定高??萍既藛T可到企業從事科技成果轉化,能保留編制等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米方杰/文圖
河南為了鼓勵創新創業,對高校等科技人員離崗創業或到企業兼職從事科技成果轉化將做出最大力度的支持。在9月23日開幕的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河南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條例(修訂草案)》)提交大會進行二次審議,明確提出,鼓勵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員到企業和其他組織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或創辦科技企業,離崗后可在一定時限內保留原身份、編制和職稱等。

[聚焦1]離崗后在省內從事科技成果轉化的 可一定時限內保留編制等
企業是科技成果轉化的主體,《條例(修訂草案)》明確,鼓勵和支持企業建立研究開發機構,增加技術開發投入,加速科技成果轉化。鼓勵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等組織和個人以多種形式與企業結合實施科技成果轉化。鼓勵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各類組織和個人依法設立各類科技中介服務機構。
《條例(修訂草案)》提出,鼓勵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與企業及其他組織開展科技人員交流,根據專業特點、行業領域技術發展需要,聘請企業及其他組織的科技人員兼職從事教學和科研工作,支持本單位的科技人員到企業和其他組織兼職從事科技成果轉化,或者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與本單位簽訂協議明確權利義務后離崗從事科技成果轉化、創辦科技企業。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條例(修訂草案)》明確,離崗后在本省內從事科技成果轉化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在一定時限內保留原身份、編制和職稱,檔案工資正常晉升。

[聚焦2]鼓勵興辦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等創業投資機構
《條例(修訂草案)》提出,各級人民政府對促成省內外技術成果在本省轉移轉化成效顯著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應當給與補助或者獎勵。鼓勵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校積極承接省內企業研發項目,可以根據項目實際到位資金給予一定比例獎勵。鼓勵企業轉移轉化先進技術成果,對省內企業購買省外先進技術成果并在省內實施轉化的,從省財政科技經費中按其上年度技術合同成交額給予一定獎勵或者補助。
記者留意到,《條例(修訂草案)》還提出建立科技創業投資機制。省和省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投入一定的資金,通過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專項基金等方式,引導創業投資機構或者創業投資基金的創立和運行。同時,鼓勵符合條件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興辦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等創業投資機構,或者設立、參與各類創業投資基金。此外,《條例(修訂草案)》完善了金融機構貸款支持、保險機構保險服務的有關規定,并結合外省先進做法和我省探索實踐,新增一條:設立科技企業后備資源庫,實行分層次的科技企業遴選制度,加大對優良科技企業的支持培育,積極促進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到科創板或者主板上市。
[聚焦3]高??稍O置專崗從事科技成果轉化 與教學人員同等對待

記者留意到,《條例(修訂草案)》明確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有關部門應當制定措施,培養、引進技術轉移管理人員、技術經紀人、技術經理人等科技成果人才。對于引進的科技成果轉化人才,落實戶籍、住房、醫療、子女就學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同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根據農業、醫療衛生、生態建設等社會公益領域需求,推動科技人員及高層次專家面向基層開展科技成果轉化活動。
此外,《條例(修訂草案)》提出,研究開發機構、高等院??梢栽O置專職崗位從事科技成果轉化。專職從事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科技人員,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條件、生活待遇等方面與科學研究和教學人員同等對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