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河南省紀委監委網站
原標題:《尉氏縣副縣級干部王新生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鄭州市公安局二里崗派出所(分局)黨委書記、所長(局長)劉冰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封丘縣:通報3起違規發展黨員的典型案例》
10月15日—10月21日,河南省紀委監委網站通報:1名副縣級干部被審查調查,1名副縣級干部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曝光3起違規發展黨員的典型案例。
執紀審查1人
尉氏縣副縣級干部王新生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尉氏縣副縣級干部王新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主動投案,目前正接受開封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黨紀政務處分1人
鄭州市公安局二里崗派出所(分局)黨委書記、所長(局長)劉冰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鄭州市紀委監委對鄭州市公安局副縣級偵查員,二里崗派出所(分局)黨委書記、所長(局長)劉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封丘縣:通報3起違規發展黨員典型案例
1。 封丘縣王村鄉劉王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曹俊波違規發展黨員
2007年5月,劉王村村民曹清波因交通肇事罪被封丘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在其緩刑期內,曹俊波作為曹清波的入黨介紹人于2010年1月將曹清波發展為入黨積極分子,2011年2月發展為預備黨員,2012年7月發展為正式黨員。曹俊波另有其他違紀行為。2018年7月24日,曹俊波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2。 封丘縣城關鄉賈辛莊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賈新民違規發展黨員
2016年,時任賈辛莊村黨支部書記的賈新民在其女兒賈新彩已出嫁到外鄉,且戶口已遷出賈辛莊村的情況下,仍召開賈新彩入黨轉正會議并參加該會議;賈新民另有其他違紀行為。2018年12月19日,賈新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 封丘縣荊隆宮鄉于店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慶田違規發展黨員
2017年11月,王慶田明知原村民張新婷戶籍遷至他處且長期在鄭州居住的情況下,仍接受張新婷的入黨申請,并發展其為正式黨員。王慶田另有其他違紀行為。2019年1月31日,王慶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