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租房、裝修等原因不能再提取省直公積金》
7月30日,河南省直公積金管理中心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通知要求,購買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只能在購房后2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前,繳存賬戶余額僅可用于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公積金提取政策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這也意味著,此前償還房貸商業貸款、住房租金、裝修等原因提取公積金,今起將無法再提取。
此外,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也有所收緊,申請人應滿足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賬戶狀態正常,且近期應繳未繳不超過4個月的條件(高層次人才、退役未滿3年的復轉軍人除外)。
審批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按實際還款期限和所選還款方式計算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應不超過家庭月收入的50%。河南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