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譯博 通訊員 邢紅軍)昨日,記者從市交警部門了解到,為預防大氣污染,逐步改善空氣質量,即日起,鄭州交警將加大對黃標車和高污染車輛(二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以及涉牌涉證等車輛(報廢車、拼裝改裝車、套用其他機動車牌證的黃標車和老舊車)在市區違法通行的查處力度,保障市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載貨汽車路檢抽測力度加大
在對黃標車的治理上,交警部門將采取現場與非現場兩種查處方法。現場查處時,執勤交警會檢查過往車輛是否持有環保綠標,對闖禁行黃標車和未隨車攜帶環保綠標車主予以100元的罰款,同時駕駛證扣3分;對雖隨車攜帶環保綠標但未張貼的予以警告,并責令其當場張貼于汽車前窗右上角;對尾氣超標車輛依法暫扣行駛證,并由環保部門工作人員對超標車輛下達限期治理通知書。另外,還將采取攝像頭抓拍的辦法進行非現場執法,交警利用已建成的102處黃標車限行監控抓拍探頭,對市區四環以內闖禁行的黃標車進行非現場抓拍查處,抓拍一次予以100元的罰款,同時駕駛證扣3分。
同時,交警部門還將抽調民警配合環保部門開展路檢抽測,尤其加大對各類載貨汽車的路檢抽測力度。
大力整治三輪摩托車
在對高污染車輛的治理上,交警將對闖禁行的二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高污染車輛進行現場查處,還將聯合城管部門,大力整治市區三輪摩托車、三輪汽車等高污染車輛占道經營違法行為和由此衍生的其他交通違法行為,消除此類車輛的交通安全隱患。
嚴查涉牌涉證車輛
在對涉牌涉證車輛的治理上,交警將加大對報廢車、拼裝改裝車、套用其他機動車牌證的黃標車、老舊車等涉牌涉證車輛的查處力度,通過加強路面管控,對駕駛上述車輛上路行駛的駕駛人依法扣留機動車,對駕駛人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
交警提醒,機動車達到報廢年限或屬于黃標車等老舊車型的,要盡快辦理車輛報廢手續,對于黃標車提前報廢的,政府有相應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