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娜 通訊員 段利豪 馬濤)為激勵更多適齡優秀青年參軍入伍,7月8日市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征兵工作的意見》,適齡青年參軍入伍政策更加優惠,大學生參軍將得到更多實惠。
提高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
自2016年起,按照城鄉一體、同役同酬的原則,普通兵優待金發放標準不低于全市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8倍。例如,2014年,我市農民人均收入為15600元,按照農民人均純收入10%的年增長比例計算,2016年普通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提升為上年度全市農民純收入的1.8倍,即30888元。
到四類(含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潛艇、潛水等有特殊要求專業崗位服役的義務兵優待金發放標準,比普通義務兵每人每年增加5000元;到西藏服役的義務兵優待金標準比普通義務兵每年增加20000元。
發放差旅補助
鄭州籍在外地上學、務工人員返鄉,外地籍在鄭上學的大學生返校應征體檢,按公路和鐵路運輸費用標準予以核算報銷差旅補助,按照往返途中時間和體檢時間(原則上1天)累計天數,每人每天發放不低于100元的生活補貼。所需經費納入縣(市)區財政統一安排,由兵役機關于體檢當日現場發放。
拓寬優先征集渠道
對新考(招)錄公務員、事業單位和社區工作人員、“村官”中的男性青年優先納入征集范圍,對體檢和政審合格的優先批準入伍,服役期間保留人事關系,退役后選擇復職的,其工資、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平均水平,對進藏進疆服役的,享受援藏援疆干部待遇,服役年限等同工作經歷并計算工齡。
增加大學生入伍經濟補助項目
2015年(含)以后入伍的大學生義務兵,按照本科、專科畢業生分別不低于5000元、4000元,本科、專科在校生(含大學新生)分別不低于3000元、2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獎勵金;從鄭州市入伍的在校大學生(含大學新生)退役后選擇復學的, 其學費補助除中央財政資助外,由批準入伍地縣(市)區財政每人每年補助1000元。上述所需經費納入縣(市)區財政統一安排。
退役安排專項落戶
2015年(含)以后,從鄭州市應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生(含在校生),在部隊服役期滿且表現良好,退役安置入戶后,在鄭州落實就業單位,符合條件的,可直接辦理入戶手續。
加大就業扶持力度
大學生退役士兵參加公務員招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大學生退役士兵參加事業單位招聘,原始考分加4分計算成績,服役期間獲優秀士兵的另加2分,獲三等功另加4分,獲二等功及以上獎勵另加6分,加分按最高等級獎勵,只計一次,不累加,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事業單位招聘公告中要予以明確。加分政策從2015年入伍大學生士兵退出現役后執行。
加大擁軍優屬力度
每年“八一”建軍節、春節等重大節日,各級政府要組織慰問現役軍人家屬、傷殘退役軍人、軍隊離退休干部和烈軍屬活動。要適當增加擁軍優屬經費,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各級政府軍屬維權辦公室要開設法律咨詢熱線,向社會公布維權電話和信箱,接待軍屬來訪,積極為軍屬提供法律援助。要深入開展向在部隊立功受獎的軍人家屬“送喜報、送溫暖”活動,做好農村獨生子女義務兵困難家庭的幫扶解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