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韓春光

  “從這兒跑到那兒,從那兒跑到這兒。3年多來,除了4次官司,還往多個部門跑了100多趟,跑斷腿、磨破嘴,就是辦不成一個房權證!”

  7月中旬,記者隨安陽市民王建國,到該市房管局及該局房產管理交易中心(簡稱房管中心),市地稅局兩稅科及該局契稅分局等部門詢問其房改房辦證一事,結果依然讓人糾結無奈,哭笑不得。

  為討公道四次訴訟,終于要回房改房

  王建國說,1994年他在市飲食機械廠工作時,交納4萬多元分到一套當年新建、90多平方米的集資房,即房改房。

  “到2012年,突然發現這套房子以一個房號,即安陽市文峰區字第房改1000351號,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分別登記在了王某和王某某兩人的名下。一套房一個房號,兩個房產證,兩個所有權人,真讓人不解。為此,我將市房管中心、飲食機械廠、王某和王某某分別起訴到法院。”

  2013年6月,安陽市文峰區法院下達(2013)文行初字第6號判決:撤銷市房管中心為王某頒發的文峰區字第房改1000351號房權證。2013年11月,安陽市文峰區法院下達(2013)文行初字第41號判決:對王建國要求撤銷市房管中心為王某某頒發的,與王某同一產權證號的文峰區字第房改1000351號房權證不予支持;駁回了王建國的訴訟請求。2014年6月,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2014)安中行終字第28號終審判決:撤銷了文峰區法院(2013)文行初字第41號判決,和市房管中心為王某某頒發的文峰區字第房改1000351號房權證。

  “至此,我以為市房管中心會將這套房子,按房改房政策登記在我名下了。可當我到房管中心法規科詢問時,該科負責人卻說,還要法院判決確權,由法院將房子確權給我,才能給辦房權證。于是,我又到文峰區法院起訴。2015年1月,文峰區法院下達(2014)文民一初字第755號判決:這套房屋歸我所有,并讓飲食機械廠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協助我辦理房屋相關手續。”

  雖已確權難以辦證,跑了百余趟無結果

  王建國說:“眼看只剩辦證最后一步了,可實際上情況比我想象的復雜得多。今年4月文峰區法院向市房管局下達了協助執行通知書,同時市飲食機械廠也做出《情況說明》,請市房管中心按房改房政策為我辦理房產登記。然而,當我再次來到市房管中心,該中心法規科負責人卻又讓我到市房產測繪中心對房屋進行測繪。測繪后,該科負責人又讓我去評估房產,繳納契稅。于是我又來到市地稅局直屬分局評估窗口,可這里工作人員說,我的房子是房改房不需要評估,也不用交稅。于是,我又來到房管中心法規科,該科負責人卻對我說,如果不經法院確權判決,直接可按照房改房政策辦理房產登記,既然我已經法院判決確權,按有關規定就要交契稅,不交契稅辦不了房權證。”

  “無奈,我只好又來到市地稅局直屬分局評估窗口,可這里工作人員說,只對個人與個人交易房產評估,不評估公家對個人過戶的房產。若房管局說個人確需交稅,單位也需要交稅。單位交稅要到文峰區地稅局。于是,我又來到文峰區地稅局,這里工作人員說,市飲食機械廠因為改制名存實亡,15年前就停止交稅,稅號早停用了。若恢復納稅需重啟系統,企業需要把15年來所欠各種稅款補齊。如交建筑稅,需到寶蓮寺稅務所建筑稅科。我又跑到寶蓮寺稅務所。建筑稅科負責同志說,繳納其他稅款要到文峰區地稅局稅政科詢問,我又跑到文峰區地稅局稅政科。稅政科同志說,要補交土地增值稅,之后才能出具完稅手續,建議我先去評估。之后,我又來到市地稅局直屬分局評估窗口,這里工作人員說,判決書中有房產價值數額,無須評估,再說也沒有交易的對方,無法評估。建議我到市地稅局契稅分局契稅窗口,按判決書中的房產價值數額繳納契稅。”王建國無奈地對記者說。

  “我又來到市地稅局契稅分局設在市房管中心服務大廳的契稅征收窗口,這里工作人員再次告訴我,我的是房改房不用交契稅。如果要交,還得繳納自1994年到現在的滯納金。連契稅帶滯納金,再加上企業要補交的稅款,算下來有200多萬元,是房子本身價值的七八倍。就這樣,3個月來我在許多部門之間來回跑了100多趟,跑來的結果是:不交稅,辦不了房權證;交稅,恁大數額我又交不起,還是辦不了房權證!”

  部門之間誰在扯皮

  為多方了解情況,7月15日記者和王建國一同來到市房管中心法規科。該科負責同志說,根據他的理解,王建國應把個人部分的契稅交了,滯納金不用交,可以辦理房屋產權登記。并且為讓王建國快點辦證,今年6月房管中心專門出具了一份“王建國出資43500元購買職工集資福利房,法院判決房屋歸王建國所有,飲食機械廠同意將房屋出售給王建國”的情況說明。由于王建國走了訴訟程序,所以不能按房改房政策免交契稅。

  對此,隨后記者和王建國一同來到安陽市地稅局兩稅科。該科負責同志說,首先必須搞清楚,這套房是房改房,還是二手房。從各種證明材料來看,這套房屬于房改房,只是有關部門和個人對其進行了錯誤登記,法院的判決只不過是對錯誤登記進行糾正,依法確權,根據房改房政策,王建國無須交稅。

  接著,記者和王建國又來到安陽市地稅局契稅分局設在市房管中心服務大廳的契稅窗口,該窗口負責人說:“從飲食機械廠當年出售公有住房的文件〔安飲機(1998)10號〕和市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文件的批復〔安房改辦售(1998)46號〕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城鎮職工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享受免征契稅的規定,王建國這套房顯然不是二手房,不存在個人之間的交易,即房產過戶,因此無須交交易契稅,應按房改房政策登記發證。”

  一說交稅,一說不交稅。部門之間究竟誰在扯皮,是誰在不作為或亂作為?王建國對此感到無比憤慨,心力交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