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方|發包方不給我們付款,我們墊不起這么多錢
“農民工拿不到工資不愿回家過節,我是有家不敢回。”勞務公司的負責人史先生說,他們公司在該工地承接了兩棟樓的勞務,有68名農民工跟著他干。如今,工地欠公司90多萬元,因為怕回家被農民工堵門,他也“不敢回老家”。
為什么會拖欠這么多工資呢?10月14日下午,記者采訪了濮陽五洲城項目的承包方河南安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該公司工程部經理朱先生說,他們承包了該項目12棟樓的建設,合同約定“主體封頂并驗收合格后”,發包方支付70%的工程款,大部分是農民工工資。但大樓封頂后,發包方卻要求把大樓圍護墻砌完并驗收合格后才能付款,“主體封頂指的是框架建起來,根本就不包括砌圍護墻,這是行規,發包方的要求明顯和合同約定不符”。
朱先生拿出了合同原件,他說,他們已經墊付了1000多萬元的材料費和農民工工資,還支付了150萬元的保證金,而發包方至今沒給過一分錢。今年6月,他們已經為農民工支付了400多萬元工資,“現在公司已經無力再支付剩余的工資”。
對此,發包方有什么說法?昨天下午,大河報記者就此事采訪濮陽五洲城項目發包方負責人王先生,他表示不接受采訪。
不過,根據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主要起草人邸先生的說法,對于框架結構的樓房,框架建成就算是主體封頂,不包括砌圍護墻。
記者調查|當地兩部門已介入,目前事情尚無進展
記者查詢到,近年來國務院、河南省人民政府出臺了很多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規定。2013年,我省政府規定“按照屬地監管、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地政府負直接監管責任,建立健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列入政府績效考核范圍”。
2014年,我省有規定,因拖欠工程款或工程質量、工程驗收、工程款結算支付等糾紛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工程項目主管部門處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監督發放工資。
作為濮陽五洲城項目的主管單位,濮陽縣建設工程管理局是否知道這一情況?又是如何處理的呢?
對此,該局副局長宋仁禮接受采訪時說,濮陽五洲城是個重點項目,因此在沒辦手續前就已開工建設,他們也沒對其進行罰款。按照該局的規定,框架結構的樓房需要框架建成、墻砌完成后,才能由質監站組織驗收。
記者詢問此規定依據何在,但他一直沒說出來。
宋仁禮說,此前他并不知道工地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事,只知道發包方和承包方在工程款結算上有爭議。
“作為項目主管部門,你們準備如何處理此事?”記者問。“明天就把濮陽五洲城的發包方、承包方和農民工叫在一起說說,看此事咋解決。”他說。
濮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董副局長昨天也對記者表示,獲悉此事后,該局執法人員已于10月14日對項目建設單位下達了整改通知書,要求其抓緊兌付農民工工資,否則將對其進行處罰。
另一方面,濮陽縣政府對此事負直接監管責任。10月13日下午,大河報記者多次致電濮陽縣縣長孫棟,電話無人接聽,記者發送短信反映此事,截至發稿前,對方一直沒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