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紅汛
核心提示|租房可以提取公積金的利好,讓離異單身在外租房的平頂山市民王女士高興不已。然而,一道“門檻”擋在她面前:她需要到民政部門開具單身證明,對個人不再開具婚姻證明的民政部門拒絕了她。這邊不開那邊要,這讓王女士陷入了困惑。昨日,記者從平頂山市民政部門獲悉,正考慮以“公對公”形式解決婚姻狀況證明問題。眾多人士呼吁政府各職能部門盡快搭建信息共享平臺,別再讓群眾為難。
無奈 租房想提公積金單身證明開不出
據王女士講述,她在平頂山市某行政單位上班。一年前,她由于婚姻破裂重回單身生活。因為離婚前居住的是前夫家的房子,離婚后,王女士單身出來租房。
“今年國慶節前,我聽說職工租房也可以提取公積金,就通過平頂山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的熱線電話進行咨詢,工作人員告訴我需要開具無房證明和單身證明。”王女士說,當時覺得這兩個條件辦起來應該不難,想著自己租房可以用公積金,她就決定等過了國慶假期再去辦理。
過了國慶節,王女士到民政部門開具單身證明時,民政部門工作人員告訴她,民政部門已經公布不再為個人出具婚姻證明,個人出具結婚證或離婚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有關事項就可以起到婚姻證明作用。無奈之下,王女士又跑到平頂山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向工作人員出具自己的離婚證,但工作人員說“拿離婚證不行,必須出具單身證明。”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還向王女士建議,民政部門不出證明,她可以到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試試。然而,王女士在這兩個部門再次碰了釘子,理由是:民政部門是婚姻管理機構,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不具有這樣職責。
“國家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政策是好的,但那邊不開這邊要,我們老百姓夾在中間真難受啊!”昨日在電話中,王女士講述自己在辦理租房公積金中的遭遇時,話語中充滿了無奈。
辦法 民政正考慮以“公對公”解決證明問題
昨日上午,記者向平頂山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反映了王女士遇到的難題,工作人員經請示領導后向記者反饋稱,單身證明必須出具,但如果民政部門不愿出具,可以由當事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同樣有效。
王女士的問題看似有了變通途徑,但單身證明的問題實際并未解決。隨后,記者又聯系到平頂山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對于婚姻狀況證明問題,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今年9月中旬,民政部下發通知,從9月15日開始將不再開具(無)婚姻記錄證明。
他說,2003年,新的婚姻登記條例實施后,當事人可到男女雙方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登記結婚,而目前婚姻登記全國平臺沒有聯網的情況下,要證明一個人是否單身,就要查遍全國所有的婚姻登記機構。在2012年,民政部就曾指出,不排除當事人在本轄區其他時段或本轄區以外的地方已經辦理過婚姻登記。所以,一直以來,廢除單身證明的呼聲甚高。
民政部門單方面停止開具單身證明,其他部門還在“需要”,類似王女士這種情況,單身證明制度陷入尷尬。不過,平頂山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當前婚姻登記全國尚未聯網的情況下,正考慮是否以“公對公”的形式解決婚姻狀況證明問題,如王女士這種情況,可由平頂山市住房公積金中心以“打包”形式集中將需要出具婚姻狀況證明的名單傳送民政部門。
即便如此,相關負責人仍慎重地告訴記者:“這需要合作協調。但民政部門以‘公對公’出具婚姻狀況證明,前提條件是僅證明當事人在平頂山地區有無婚姻登記記錄。”
據悉,目前,北京民政部門已經不給個人出具(無)婚姻記錄證明,個人可以要求證明需求方采取“公對公”的方式與民政部門溝通,個人無需出具此類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