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后:
索賠150萬院方不同意
事發后,小許和父親的情緒幾度失控,痛失女兒的外公外婆也一度抱恙。在向醫院討要說法的過程中,南浦婦科醫院院長吳英說,家屬曾有過一些過激行為,“醫院理解家屬心情,不予追究。”
吳英說,麻醉意外發生后,醫院第一時間封存病歷,并按有關規定向上級衛計委、衛生監督局和區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等部門上報情況。
事后,小許和家屬曾要求南浦婦科醫院賠償150萬元,而院方提出30萬-40萬元的賠償。由于雙方提出的賠償數額差距較大,醫調委正從中協商。目前,雙方正在進行醫療糾紛調解,還未進入醫療事故鑒定程序,家屬也拒絕尸檢。
徐女士生前在醫院花費的3000余元檢查費和預繳付的12000余元手術費用,醫院開具了收費發票,目前沒有退還。徐女士的遺體還存放在殯儀館內,日常費用均由院方承擔。
[院方回應質疑]
疑問1
醫院為何偽造術前家屬簽字同意書?
小許拿到一份非她本人簽名的“麻醉術前談話記錄”,“在這份談話記錄上,明明白白寫著‘麻醉中可能發生的并發癥和意外,在麻醉前向家屬說明’,下面需要家屬簽字,同意麻醉。上面的名字是我的,但不是我簽的。”而在另一份“病員授權委托書”上,小許的名字也被他人冒簽。
對此,南浦婦科醫院院長吳英表示,關于這兩個簽名的情況她不清楚,可能是患者本人代替家屬簽的字。但她也承認,很多到醫院就診的婦科病人都是一個人來動手術,確實存在代替家屬簽字的情況。
但吳英強調說,術前醫生已經多次告知徐女士手術的風險,患者本人已經簽署了手術同意書,沒有規定一定要有家屬同意和簽字才能手術。
疑問2
患者術前為何沒進行麻醉藥物皮試?
小 許同時懷疑為何不在手術前給患者做皮試?吳英的說法是,給徐女士使用的麻醉藥物,沒有操作規范規定必須要皮試。“除非我們已經知道病患是有過敏的情況,但 這個患者之前也是用過局部麻醉藥進行手術,所以我們不認為她會有過敏反應,但不知道最后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對這種麻醉藥過敏是比較少見的,或者說是罕見 的。”
一位從業20余年的麻醉醫師告訴記者,是否會對麻醉藥物過敏,要看病人的體質,業內的確沒有特殊措施來預防這種過敏反應,醫生一般只能通過詢問病史,問有沒有藥物過敏,有沒有對局麻藥過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