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寧李寧

  李寧, 女, 漢 1985年1月出生。 自2010年擔任濟源路辦事處淮北社區人民調解員,至今從事人民調解工作已經六年,共辦理人民調解案件203起,調解成功率達到98%。基層工作經驗豐富,調解糾紛和風細雨是她的特點。從事人民調解工作后,她認真學習了《人民調解法》《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婚姻法》、《繼承法》《合同法》等和人民調解工作相關的各項法律法規,做到調解糾紛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在依法調解的基礎上用耐心、真心、愛心熱情地為群眾服務,形成自己“真誠為民 依法解憂”的個人特點。并先后獲得2014年“上街區十佳人民調解員”稱號和2015年上街區司法局“優秀人民調解員”稱號。她的特點是基層工作時間長、經驗豐富,能夠積極主動地為社區居民排憂解難,社區居民遇到矛盾糾紛難以化解時,也總會第一時間找她傾訴,“那里有糾紛,就去找李寧”成了社區居民遇到糾紛困難的口頭禪。

  人情,是做好調解工作的根本保障,也是做好調解工作的橋梁紐帶。群眾最講究感情,最講究將心比心,哪怕用“十二兩換一斤”。李寧也最懂得情感人、情暖人的道理,工作中,能夠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對群眾如親人一般。俗話說“話是攔路虎”,調解語言是一門深刻的語言藝術,處在社區,接觸的是普通老百姓,所要表達的大道理、小道理及至國家法律、地方法規,只有變成通俗易懂、老百姓能夠接受的大白話表述出來,才能更好地被人民群眾理解和接受。在日常調解工作中,她用周到的服務、溫情的語言接待每一位來訪群眾。

 

調解現場調解現場

 夫妻爭議惹煩惱 居中調和明責任

  2014年初,也就是剛剛過完年,年的味道還未走遠,一對40來歲的夫妻就來到社區找到她,事情的緣由也就是因為妻子孫某說話方式過于偏激而丈夫王某又沒有正確理解妻子孫某的話,夫妻雙方大大出手,妻子被打后回娘家將其事情片面的講給了弟弟,在當事人處理不得當的情況下,女方弟弟將男方打為輕傷,民事案件轉為刑事案件,如果任由事情繼續發展,那就拆散了一對夫妻,也毀了一個家。她不辭辛苦經過7次的調解,雙方達成諒解協議,由女方弟弟出齊醫藥費并公開道歉,此事才算得到圓滿的解決。

  社區調解工作中涉及到婚姻糾紛比較多,尤其是到普通老百姓比較重視的傳統節假日的時候。例如2015年臨近春節,早上未到上班時間,就有一位老太太帶著孫子等在社區門口,看到李寧一把拉著她的手說:“小李呀,我一大早就過來了,我家兒媳婦把一歲多的小孫子撇家里,自己回了滎陽老家了,孩子從母親離開就不停的哭,兒子還在上班,我老太太有嚴重的風濕性關節炎,走不成路,一個人怎么照顧孫子!”說著說著老太太就痛哭起來。事情的起因是一件微乎其微的小事,媳婦希望丈夫能陪她一起置辦年貨走娘家,可丈夫以臨近春節工作繁忙為由抽不出時間陪她,女方就賭氣撇下1歲多的孩子獨自回了滎陽老家,了解清楚事情的經過后,為了盡快解決,讓老人過一個溫馨祥和的快樂年。李寧先找到男方,勸說男方與媳婦和解,但是男方為了賭一口氣,堅決不與妻子聯系。沒有更好的辦法,老太太還帶孫子等在社區,李寧先把老太太勸回家。因老太太媳婦家住滎陽,冬天天黑的也早,馬路上的積雪未化,她讓丈夫開車一同前去,自己孩子也小,不得已,她帶著自己的孩子三口一起去。剛到女方家,女方并不愿意見,女方姓楊,李寧親切的小楊小楊的叫著,向她介紹了自己的丈夫和孩子,看到別人家和睦的一家三口,小楊這才愿意見并談起回娘家的緣起,小楊說老公平時不怎么和她說話也很少一起出去,她看到別人都是一家三口一起出去有說有笑的,心理落差很大。找到問題根源,李寧當即返回上街找到小楊的丈夫表明妻子心理狀況,說來也巧,李寧的丈夫和小楊的丈夫竟是同事,第二天她特意叫上小楊的丈夫帶著孩子接小楊,夫妻兩心平氣和的交談,說說彼此知己話,小楊的態度已經平緩了許多,最后丈夫向丈母娘還有小楊做保證,承諾以后兩人會多溝通遇事商量不急躁不感情用事,此刻小楊的臉上已露出舒心的笑容,一家三口和和睦睦的牽手回家!事情算是得到圓滿的解決,離過年還有三天的時間,小楊夫婦帶著孩子特意來到李寧家表示感謝。懷揣著熱情,做著本職工作,不但調解一個家庭矛盾還多了個朋友,助人更樂己!將心比心,把別人的事當成自己的事贏得了老百姓的認可。

  調解旨在合眾意 共擔責任家和祥

  贍養糾紛也是比較普遍的社區糾紛之一。轄區居民王奶奶有兩個兒子,可沒有一個愿意贍養老人的,老人也沒有退休金,生活十分窘迫。無奈之下,王奶奶找到社區尋求幫助。我受理后,分別找到王奶奶的兩個兒子和兒媳,向他們宣傳“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義務”,宣傳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以情育人,以法動人,兩代人之間尚是血脈相連,還是有轉機的,王老太太的兒子和兒媳也認識到自己的不孝,同意每人每月給老母親500元生活費,并承諾會抽空回家探望老人,陪著老人一起吃飯、聊天、看電視。讓老人可以安享晚年!這樣一大家子團團圓圓,和和睦睦,人生還有什么比這更珍貴,更讓人暖心暖的呢?此已足以。

  責任心,是做好調解工作的主要動力。做調解工作,責任重于泰山,有些事只要一上心,就可以避免兇殺械斗,有些事只要一認真,就可以避免老百姓越級上訪。不管居民的事有多小,她都能認真對待,群眾利益無小事,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調解工作沒有節假日,一旦發生矛盾糾紛,就忘我的投入到化解矛盾中去,她認為調解員只有具備了有案子在手就茶飯不香的責任感,才能不負眾望。她常常和新來的民調員說“基層調解工作是一項崇高的事業,將情、理、法融為一體,撫慰心靈創傷,彌合感情裂痕,這是調解員的神圣使命。調解員必須時刻保持熱心、耐心、細心,才能不忘初心。”我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