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并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普通全日制本、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和公開透明的原則,對考生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督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全稱: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學校代碼10484。
第六條辦學地點:新校區:鄭州市鄭東新區龍子湖高校園區。
文北校區:鄭州市文化路80號。
文南校區:鄭州市文化路90號。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省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辦學層次:招收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以培養本科生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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