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北京大學2012年度“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資質的211所中學及其校長名單,11日晚開始在北大招生網上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為進一步規范和引導“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北大招辦同時發布了《“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實施細則》。細則首次明確了北大人才選拔的具體標準,如志向遠大明確,具備發展潛能,有強烈的好奇心,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等價值觀評價。
公布實施細則,有利于校長們更有針對性地向北大推薦優秀人才,避免了盲目性。同時,這一細則對于有志于上名校的學生及其家長來說,也指出了一個奮斗的方向。比如說,細則中把有“不孝敬父母”、“有不良誠信記錄”、“不關心他人,從未參與社會公益活動”“考試作弊”等行為的學生排除在了被推薦之列,這對于引導中小學生從小做到誠信、孝敬、熱心公益,必然會起到積極的引導作用。
在細則中所列明的“被推薦的學生應當具備”的條件中,學科成績、綜合素質甚至是“強烈的好奇心”等,都是可以量化或者可以通過其日常表現發現的事情,考核起來比較方便。但是,其中所規定的“志向遠大明確”,是否也可以量化呢?
“志向”或許可以分出不同的階段,即“階段性理想”,它顯然是不可以量化的。那么,它可以在日常表現出被發現嗎?當然可以,比如說通過他對某些事情的專注程度、感興趣程度,也可以判斷他將來的理想、志向。最便捷的辦法,當然是問他本人,而且,志向這個東西,總是要以自己說的為準。
但問題在于,“志向”是個主觀的東西,從對方嘴里說出來的“志向”,如何保證是“我口說我心”,而非“心口不一”呢?更重要的是,明不明確倒是好判斷,只是“遠大”如何界定呢?一個人說自己上北大的目的是為了讓家人生活得更多,另一個人說自己上北大的目的是沖擊諾貝爾獎,哪個更“遠大”?按照“被教育”出來的思維慣性,絕大多數人恐怕要說后者更“遠大”,可是,誰能告訴我,前者為什么就不“遠大”呢?
我們的教育中,充斥著太多“標準答案”式的思維,充斥著太多“非黑即白”式的價值灌輸。在虛偽的主流價值觀的包圍下,在北大推薦生的誘惑面前,為了表示自己目標“遠大”,會不會出現揣摩北大的意圖的“心口不一”者,或者干脆說自己是奔著諾貝爾獎去的人呢?
非客觀的東西作為標準,必然導致謊言盛行!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北大推薦細則中的這一條,更像是對說謊的誘導和教唆,遺害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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