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湖北省教育廳、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聯合發出通知,從2012年秋季開始,湖北省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比例有所調整,其中省重點(示范)高中擇校生比例從過去的30%降低至20%。
這意味著對于飽受詬病的擇校問題,相關部門已開始行動。教育部日前要求,在3年內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各地要集中對一些名氣大、影響大、擇校人數多的學校進行重點督辦,跟蹤指導。
擇校生計劃下降,收費不變
湖北省通知稱,為規范公辦普通高中招生收費行為,從今年秋季開學起,適當調整湖北省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的比例,即全省省級重點(示范)高中、市(州)級重點(示范)高中、一般高中招收的擇校生比例分別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包括擇校生數)的20%(往年的上限為30%。記者注)、20%和10%。
普通高中擇校生的學費標準不變:省級重點(示范)高中三年學費最高不得超過2.7萬元(即每生每學期4500元)、市(州)級重點(示范)高中三年學費最高不得超過2.1萬元、一般高中三年學費最高不得超過1.5萬元。上述收費標準為全省最高限額標準,任何地方和學校不得突破。
杜絕擇校,政府需加大投入
“是什么成績的學生,就讀什么樣的高中。如果高中學校都杜絕收擇校生,學校的生源素質有保障,也能避免讓愛攀比的家長花冤枉錢,讓孩子讀適合自己的學校。”武昌家長王女士為這一規定的出臺叫好。
武漢市一教育界人士稱,飽受詬病的擇校問題長期存在,不僅僅因為“擇校”是校方的一條“財路”,也是很多學生和家長選擇優質教育的“求學路”。如果給孩子和學校的“后路”沒有準備好,擇校能否得以杜絕,尚待觀察。“湖北省普通高中的生均預算內教育事業費非常有限。”一位高中校長表示,政府部門對高中教育的投入不足,學校不得不通過招收“三限生”、借讀生來自籌經費補充不足。若政府不加大投入,“取消擇校生”可能是按下葫蘆浮起瓢。要從長遠上根本解決擇校的問題,關鍵要靠政府加大投入,同時擴大優質教育資源,教育布局要更科學、更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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