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加班”文化
其實,除了少數工作壓力特別大的行業之外,大多數公司為員工安排的日常工作量都能夠在上班時間內完成,如今盛行的“加班”文化更多與上班時間的工作效率有關。
年過不惑的企業管理者白志強表示,自己工作20年間換過幾次工作,因此對國企、外企、民企的氛圍都略知一二。“一般來說,外企和民企的工作壓力會比較大,下班時間之后一兩個小時才會陸陸續續有人回家,加班到晚上七八點鐘更是家常便飯。”白先生認為,員工選擇加班一方面是因為工作內容較為充實,但另一方面也與 上班時間內工作效率不夠高有關,尤其是在一些管理制度較為松散的民企,8小時上班時間里有些年輕人總是花大量時間上網,一直拖延到臨近下班時間才開始處理正事。
白先生表示,他常常提醒下屬要在上班時間內盡量提高工作效率,因為站在一個管理者的角度來說,加班并不能代表工作努力,反而恰恰證明員工只能以勤補拙,不具備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定量工作的能力。“但是我知道,不是每個管理者都像我這樣想,他們總是覺得主動加班的員工似乎更加熱愛工作,這也從某種意義上為辦公室“加班”文化提供了生根發芽的土壤,讓員工的下班時間變得越來越晚,導致上班時間沒人好好做事,下班時間大家拼命加班的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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