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扈書峰 高波)8月6日,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備受社會關注的中心城區小學、初中招生政策出臺,各學校學區范圍已經劃定。
招生原則:繼續執行劃片、免試、就近入學辦法。凡200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兒童和2015年中心城區小學畢業的應屆生,均應入學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后要建立電子學籍,學籍號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生成。不足6周歲的兒童入學無法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系統內注冊學籍。
小學招生:各公辦小學按照招生計劃和劃定的生源范圍,依據學生的家庭長期住址及戶籍所在地進行招生。中心城區戶口年滿六周歲的兒童,由其家長持房產證(與法定監護人同住)、戶口簿(與法定監護人同戶,單遷、空掛無效)及學校要求的其他證件,于8月9日~10日到家庭長期居住地的所屬小學報名。
初中招生:中心城區公辦初中招生的對象是2015年中心城區小學畢業的應屆生。依據小學一年級入學時登記的家庭長期住址及戶籍所在地,按行政隸屬關系由教育主管部門劃定學區并分配到相應初中。2009年8月31日以后新入住初中學區的,按相對就近原則調劑分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各區教體局統一安排到各區管轄的初中入學;中心城區小學畢業的“雙非生”(非中心城區戶口學生、非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原則上回戶口所在地初中就讀。積極推行九年一貫制學校(含民辦)小學畢業生對口直升本校初中部辦法。
民辦學校招生:中心城區民辦中小學招生與公辦學校同步進行,學生直接到校報名,按學生報名、繳費先后順序錄取,額滿為止。民辦學校招生對象原則上以中心城區以內的學生為主。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中心城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安置工作由各區教體局負責組織實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就學時,需提供以下證件:學生本人與其父母同戶的居民戶口簿;公安部門出具的暫住證;規范的租房合同;一年以上的勞動就業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隨遷子女原籍所在地鄉鎮中心校出具的外出就讀證明等材料。持有以上證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法定監護人,需向流入地的區教體局提出入學申請,經區教體局審核確認后,按照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到各區管轄的公辦學校就讀。臥龍區教體局咨詢電話:63131537-806;宛城區教體局咨詢電話:63231915;高新區教育局咨詢電話:623788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