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推進經濟建設法治化。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正確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完善與基本經濟制度和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政策規定,充分發揮法律的規范、調節、服務和保障作用。健全監管體制,依法監管市場,維護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嚴厲打擊各種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促進各類市場主體依法經營。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完善與現代信用體系相關的政策規定,努力提高社會公信力,增強全社會的信用意識,逐步形成誠實守信的社會環境。建立債務審批分類管理制度,優化政府融資平臺和投資結構,提高投資質量和效益,防范投資和債務風險。開放基礎設施建設與經營市場,積極探索實行特許經營制度和代建制。進一步完善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制度。綜合運用財政、稅收、土地、價格等政策措施,引導社會資金向優勢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服務業轉移,實現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法治化。
10.推進文化建設法治化。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增強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充分發揮南陽人文資源優勢,弘揚南陽人文精神,堅持正確思想導向,提高輿論引導能力。制定和完善文化強市建設規劃,推動文化事業全面繁榮、文化產業快速發展。加強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和文化項目建設,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提高服務效能。完善城鄉公共場所法治文化設施,加強法治文化主題公園、法治文化廣場、法制宣傳一條街、法治文化長廊、法治文化櫥窗等法治文化陣地建設。充分利用南陽特有的法學家群體資源,打造南陽政法大講堂等法治傳播平臺,凝聚南陽法學專家,傳播法治思想,弘揚法治文化。不斷加強網絡信息安全管理,堅持依法辦網、文明辦網,進一步推動行業自律,引導和督促各類網絡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履行社會職責。健全和完善互聯網管理長效機制,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和行政手段,依法加強對網絡傳播行為的監管,保障網絡傳播健康發展。(下轉22版)
(上接21版)
11.推進社會建設法治化。加強社會建設,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堅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依法促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依法維護勞動者權益,推動實現更高質量的就業,千方百計增加居民收入。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依法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服務的法律保障體系,加大對發展農村社會事業、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法律服務力度,為加快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健全和完善衛生政策規定,為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衛生體系、醫療服務保障體系及藥品供應保障體系提供法律支撐。依法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能力。加大藥品食品安全等工作的執法力度,切實維護好、實現好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提高人民群眾的健康水平。加快完善城鄉一體化體制機制,著力在城鄉規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推進一體化,形成以城帶鄉、城鄉一體的新型城鄉關系。加強社會管理法治機制、人才隊伍和信息化建設,提高社會管理科學化、法治化水平。加強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增強城鄉社區服務功能,充分發揮群眾參與社會管理的基礎作用。
12.推進生態文明法治化。充分發揮法律在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方面的保障作用,切實推動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廣泛開展耕地、水資源、林業等方面的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法治宣傳,動員全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切實提高全民的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形成合理消費的社會風尚,營造愛護生態的良好風氣。加大資源環境執法力度,嚴厲查處破壞資源環境的違法行為,引導企業自覺遵守有關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法律法規。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推動生態保護和建設的重點從事后治理向事前保護轉變,從人工建設為主向自然恢復為主轉變,從源頭上遏制生態惡化趨勢。
四、堅持公正司法,維護公平正義
13.堅持依法公正辦案。認真落實中央深化司法體制機制改革的各項部署,優化司法職權配置,進一步健全權責明確、相互配合、相互制約、高效運行的司法體制,切實維護司法公正。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切實貫徹“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司法原則,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14.加強司法規范與便民。以程序公正為基礎,制定科學合理的司法工作規范,明確司法各個環節的辦案要求和操作規則,形成行為規范、監督有效的司法工作機制。全面落實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圍的規定,暢通民事、行政和刑事自訴案件受理渠道。加強法院“立案窗口”建設,建立高效便民的“一站式”服務平臺,引導當事人通過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訴求。建立特殊群體訴訟的“綠色通道”,擴大司法救助基金規模,幫助解決刑事被害人和其他涉法當事人的實際生活困難。
15.持續推進司法公開。推行“陽光司法”,進一步完善審判公開、檢務公開、警務公開制度。依法擴大公開范圍,拓寬公開渠道,創新公開形式,除依法不能公開的外,法律依據、司法程序、辦案各個環節和結果都要向社會公開,以司法公開促進廉潔公正司法。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進一步擴大司法民主。全面加強司法信息化建設,實現對司法工作的全程化、實時化、動態化管理。
16.強化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加強對司法工作人員侵權瀆職違法犯罪行為的監督,加強對訴訟程序嚴重違法行為的監督,加強對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嚴重錯誤案件的監督,加強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的監督。健全刑事執法與行政執法的銜接機制,優化法官、檢察官與律師的溝通機制。加強司法公信力建設,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司法不公問題,健全政法干警執法檔案,嚴格落實績效考評制度,認真開展執法監督和案件評查,防止冤錯案件發生。落實司法錯案糾錯賠償制度,保障合法權益受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及時得到賠償救濟。
17.依法保障司法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各級黨委要帶頭維護司法權威,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依法實施監督,各級行政機關要依法參與訴訟活動,認真履行協助義務,自覺履行生效裁判。加強司法保障機制建設,堅決排除地方保護主義和本位主義對司法活動的干擾,保障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加大生效裁判的執行力度,建立人民法院與相關部門的執行聯動機制,嚴厲打擊暴力抗拒執行和非法處置法院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各種妨礙、阻擾執行的違法犯罪行為,有效解決執行難問題。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對于案件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的生效判決,應堅決維護判決的權威,不因當事人信訪而改變案件處理結果。
18.做好法律服務工作。健全完善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司法鑒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務體系,加強法律領域誠信建設。不斷拓展法律服務渠道,整合法律服務資源,全面提升法律服務業的發展水平。切實維護律師執業權利,依法保障律師履行職務,認真解決律師會見難問題,為律師執業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完善法律服務市場行政管理與行業自律相結合的管理體制,建立健全法律服務行業執業狀況評估機制、執業獎懲機制。健全覆蓋城鄉的法律援助網絡,加大政府購買社會律師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服務的力度,做大做強法律援助事業。積極創造條件,降低法律援助門檻,擴大受援范圍,實現“應援盡援”。
五、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質
19.突出抓好以憲法為主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國家基本法律的學習宣傳。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實施30周年大會和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在全社會牢固樹立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觀念,提高全體人民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形成崇尚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權威的良好氛圍。深入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內涵、性質及特征,學習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在推動改革開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依法治國進程中的重大意義,深入學習宣傳行政法、經濟法、民商法、刑法等法律法規,不斷增強全市干部群眾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認識和理解,提高群眾對基本法律制度的認同感和依歸感。
20.深入開展與中原經濟區南陽主體區建設及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圍繞中原經濟區南陽主體區建設的目標任務,大力宣傳有關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優化產業結構調整、規范政府行政行為、規范市場主體行為、促進資源節約型、創新型社會建設、區域協調發展、城鄉規劃建設和科技文化教育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服務和促進中原經濟區南陽主體區建設健康發展;學習宣傳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社會救助等法律法規,促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學習宣傳就業促進、勞動合同、工傷保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