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見習記者 李思陽 通訊員 常照軍)本想借著看人打牌的間隙休息一下,沒想到卻因多嘴被打。近日,臥龍區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打人者徐某拘役6個月,緩刑1年。
2014年10月6日1時許,因生意冷清,出租車駕駛人李某看到同行徐某在市汽車站進站口南側打牌,遂下車旁觀徐某打牌,并指指點點,引起徐某反感,兩人發生爭吵并引起廝打,徐某用拳頭將李某的鼻子打傷。后經鑒定,李某雙側鼻骨粉碎性骨折,構成輕傷二級。2015年6月30日,徐某與被害人李某達成民事賠償協議,徐某一次性賠償李某各項損失3萬元,獲得李某的諒解。
臥龍區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徐某因瑣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