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石張楠 特約記者孔峰 實習生田雨)“真沒有想到,遠隔千里,南陽工商部門這么快能夠為我追回損失。”近日,市工商局專業分局工作人員接到了廣東佛山消費者打來的感謝電話。
日前,市工商局專業分局網監大隊收到一封杭州市市場監管局轉來的投訴信。投訴者是廣東佛山人,被投訴者是我市一商家在天貓網開設的網店,投訴人在網上購買一個USB燈,收到貨后發現是“三無產品”,要求退貨并賠償損失。
該網監大隊聯合執法人員按照網店實名登記地址、投訴者提供的地址分別進行了調查。最終,執法人員從快遞物流貨運單入手倒查,查到該商品的發貨地點在醫圣祠街附近,并在獨山大道和醫圣祠街交叉口南面一家屬院內找到了該網店。現場發現投訴中所說的USB護眼燈一箱,執法人員予以暫扣。經調解,該店賠償投訴人商品貨款、誤工費等各類費用共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