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制圖記者 趙洋
隨著城區高層小區越來越多,一些物業服務中的細節問題逐漸顯現,比如,長期空置的房屋,其物業管理費是不是可以打折或免交?小區內利用公共部分經營所得的廣告等收入應該歸誰所有?昨日,記者采訪相關部門、小區居民和一些物業公司人士,聽聽他們的說法。
物業說法
沒有入住,小區依然在運作
昨日,記者走訪了城區部分高層小區,不少物業工作人員表達了他們對空置房收物業費的看法。
“雖然你沒住這里,但你的房子,小區電梯、花園等公共設施都有你的份額,我們保證其正常運作的同時,一樣是在為你服務。”車站路某小區物業經理廖先生說,他也理解未入住業主交費時的心理,但有些費還是要收的。中州路某小區物業負責人告訴記者,小區物業服務很大一部分都是在公共部分的維護管理上,不管業主入住沒入住,公共資源都在那里。
部門解釋
物業費須交納,但可事先約定
那么,這些費用應不應該交、如何交?
市房管中心物業管理科有關負責人說,根據《物權法》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不履行義務。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事項,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確定。也就是說,業主不能以沒有入住為由,拒交物業費。
該負責人還告訴記者,在業主與物業企業簽訂服務合同時,雙方即可在這些方面進行約定,進而形成更加友好互利的服務合同。
律師說法
小區廣告收益歸業主共有
近年來,小區公共區域投放廣告越來越多,物業服務公司只是小區業主請來的,是否有權準許廣告商做廣告?小區廣告收益又該歸誰支配?
對此,我市一律師事務所梁律師表示,根據《物權法》有關規定,小區建筑區劃內的公共場所、公共設施、樓梯間、電梯間、戶外墻面和綠地等,屬于業主共有,其產生的收益應該屬于小區所有業主的公共收益,應該由業主共同享有、管理。這其中包括小區的外墻廣告收益、停車費、公共地出租的租金、共有房屋出租的租金,也包括電梯廣告收入等。物業服務公司在小區廣告方面的收益應該向業主公布,并說明該筆款項將作何用。④3
業主看法
空置房物業費應合理收取
對于物業公司對空置房全額收費的做法,不少市民則認為,應借鑒外地一些大城市的做法,對空置房業主應酌情減少征收物業費。
一位市民說,陜西省2014年出臺政策,對空置房物業費收費標準有明確規定:經業主驗收,因未裝修不具備入住條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裝修)因故長期不使用的空置房,從驗收或業主報告物業服務企業,經物業服務企業登記確認即日起,其物業服務費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收費標準的70%交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