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報·大河客戶端首席記者 劉廣超 通訊員 袁刻攀

  丈夫車禍去世后,妻子與公婆因一套房子鬧上了法庭,經法院判決,公婆二人卻遲遲不肯支付補償款,直到被法院執行干警凍結了其名下的20萬理財產品后,老兩口才著急了起來。4月26日,記者從漯河市召陵區法院獲悉,目前,這起案件已圓滿完結。

  據介紹,孫某與丈夫于2008年結婚,2009年生下女兒,2010年丈夫因車禍去世。丈夫去世后,孫某和女兒卻與公婆因丈夫生前購買的一套房屋的所有權發生爭議,雙方僵持不下,孫某和女兒于2017年4月28日將公婆李某、張某訴至召陵區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3日,召陵區法院經審理做出判決:孫某和女兒每人繼承涉案房屋25%的所有權。雙方協商將該房屋作價50萬元,歸公婆李張二人所有,公婆需支付給孫某和女兒25萬元補償款,并于判決生效后90日內支付完畢。

  過了補償款支付期限后,公婆遲遲不肯支付補償款,無奈之下孫某和其女兒于2018年4月16日向召陵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召陵區人民法院執行干警依法向李某、張某寄送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但這些文書均被李某和張某拒收。

  執行法官和李某取得聯系,想通過調解解決兩者之間的矛盾,但李某以沒錢為借口拒絕。在執行法官對李某、張某名下財產進行查詢后發現,張某在銀行有20萬元的理財產品。在銀行協助下,執行干警凍結了張某名下20萬元理財產品。張某發現自己名下的錢財被凍結后,心理十分著急,于4月24日上午主動找到執行法官,要求一次性支付補償款25萬元,以解除對其賬戶的凍結。至此,案件圓滿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