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配發砍刀、鋼管,打砸村委會、居委會數十次,插手民間糾紛,汝州“地下出警隊”33人全部獲刑。記者昨日獲悉,繼9月掃黑除惡集中開庭宣判行動后,河南省高院再次組織全省法院于10月22日~26日開展了第二次集中開庭宣判行動,并發布3起涉黑涉惡典型案例。

  記者 魯燕 通訊員 唐磊

  動態 我省第二次集中宣判,125人涉黑涉惡獲刑

  10月22日~26日,全省舉行第二次集中開庭宣判行動,共涉及黑惡勢力犯罪案件16件125人,包括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3件75人,惡勢力犯罪案件13件50人。

  案例一

  汝州:33人“地下出警隊”非法獲利近20萬元

  汝州市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以來,被告人張延欽、婁亞男糾集師振北、樊玉杰、師振南等數十人,充當“地下出警隊”,以謀取非法利益為目的,插手民間經濟糾紛。該團伙統一配發砍刀、鋼管、橡膠棒、撅頭把、辣椒水、馬虎帽等工具,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

  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出警”數十次,多次破壞、打砸村委會、居委會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實施多起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并致多人輕傷、輕微傷,先后獲得非法經濟利益近20萬元。

  法院審理后進行一審判決:33人全部獲刑,其中“出警隊長”張延欽獲刑17年半,剝奪政治權利5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案例二

  湯陰:招募10多人成立催收部,暴力討債

  湯陰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7月以來,被告人高攀等人成立湯陰縣易都商務信息咨詢有限公司,并與北京同城翼龍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組建翼龍貸湯陰運營中心,收購逾期債權,并利用貸出方空白的書面協議進行催收。為向逾期客戶索要債務,高攀等人招募被告人李繼忠、鄭福榮等10余人組成催收部,采用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言語恐嚇、暴力威脅、侮辱虐待、謾罵毆打等行為,有組織地對逾期客戶實施暴力討債行為,形成較為固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法院審理后一審判決:被告人高攀被以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4年零8個月;其他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至2年零6個月不等的刑罰。并判令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

  案例三

  平頂山:3人團伙專門碰瓷敲詐,獲利2.3萬余元

  平頂山新華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邊學軍、黃晶晶、曹紅軍3人均系吸毒人員,且均為刑滿釋放人員。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為謀取非法利益,3人相互糾集,采用“碰瓷”方式,威脅、恐嚇被害人,在平頂山市區多次實施敲詐勒索犯罪,形成惡勢力團伙。3人實施敲詐勒索5起,違法所得共計2.3萬余元。邊學軍另實施搶奪犯罪一次。

  法院審理后一審判決:被告人邊學軍被以搶奪罪、敲詐勒索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4年零3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3萬元。其他兩名被告人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年不等的刑罰,均判處罰金,并判令違法所得退賠被害人,作案車輛予以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