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報融媒·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通訊員 蘆萍
學生做生意借款35萬元,老師重情替其擔保,但這位學生不但不感恩,不還錢還玩起了“躲貓貓”,讓老師成了老賴,被迫還錢。今天,記者獲悉,這位老師已償還學生借款29萬元,剩余本金和利息12.7萬也約定了還款日期。
張老師是一名高中老師,孔某曾是他的學生。2017年1月,孔某因生意需要向劉某借款35萬元,雙方約定月息2分。當時,劉某要求孔某找一個有正式職業的人為其借款做擔保,孔某便想到昔日恩師張老師。在孔某懇請下,張老師同意作為擔保人并在借條上簽了字。
今年3月,因孔某未能如約歸還借款,劉某向魏都區法院提起訴訟。
兩個月后,經審理,該法院依法判決孔某歸還借款35萬元及利息,張老師也被判承擔連帶責任??啄硨σ粚徟袥Q不服,提起上訴。
9月,許昌市中院審理后維持了原判。
10月,此案進入執行程序,魏都區法院執行法官崔建濤依照程序向被執行人孔某和張老師發放相關執行手續,并要求二人申報財產。沒想到,此時,孔某竟玩起了失聯,無論是執行法官,還是劉某,甚至張老師,都無法找到他。
10月18日,張老師主動到魏都區法院申報自己名下的房產與車輛。張老師也向崔建濤一再訴說委屈,稱他礙于面子,為學生孔某借款一事做了擔保,這些錢都被孔某拿走了,他一分錢也沒用,現在孔某不見人影,他卻成了老賴,法院要執行他的財產,他也太虧了!
耐心聽完張老師的訴說后,崔建濤詳細向張老師解釋道:“作為連帶擔保人,你所要承擔的還款責任與孔某相同。劉某既可以要求孔某還款,也可以要求法院直接執行你的財產??啄硾]有工作,法院也沒有查詢到孔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所以劉某要求查封你的房產符合法律規定。”但崔建濤又告訴張老師,他可以在履行執行義務后,向孔某追償債務,要求孔某支付他代為償還的全部欠款。
聽了崔建濤的這番話,張老師頻頻點頭。
“都怪我太相信他,又缺乏法律知識,如今形成這個局面,我就得負責!”10月30日,張老師再次來到法院,主動要求履行義務。在崔建濤的主持下,張老師和申請人劉某達成和解,張老師當日償還劉某29萬余元,承諾2019年5月1日前還清剩余的本金和利息12.7萬元。
“作為老師,我對學生感情很深,沒想到現在卻成了被執行人。幸虧崔法官告知我可向孔某追償,下一步,我會正確行使權利,把這筆錢討回來。”拿著崔建濤幫他復印的相關追償手續,張老師表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