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綠色鄭州

  原標題:鄭州市將重污染天氣Ⅱ級響應調整為Ⅰ級響應(紅色預警)

  根據我市空氣質量會商意見,預計我市空氣質量2月21日—2月22為重度污染,2月23日—2月24日可能出現重度或嚴重污染過程,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鄭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8年修訂)的通知》(鄭政文〔2018〕177號),經市政府研究決定,于2月21日22時將重污染天氣Ⅱ級響應調整為Ⅰ級響應。

  Ⅰ級應急響應減排措施

  (一)健康防護措施

  1。兒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腦血管、呼吸系統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內,確需外出的,應當采取防護措施;一般人群避免戶外活動,如不可避免,應當采取防護措施。

  2。醫療機構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增加醫護人員,24小時值班。

  3。停止所有戶外大型活動。

  (二)建議性應急措施

  1。幼兒園、中小學采取相應防護措施。

  2。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污染天氣實際情況、應急強制響應措施,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3。倡導公眾綠色出行,鼓勵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4。生產過程中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各類工地等,自覺調整生產工期,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可在達標排放的基礎上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調整有大氣污染物排放生產工藝的運行時間,主動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量。

  (三)強制性應急措施

  1。揚塵源及其他面源減排措施。

  對城區主次干道、城鄉結合部道路、重要國道省道市道縣道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吸塵、清掃等防治揚塵作業4次(非冰凍期)。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工業污染源減排措施。 

  (1)增加對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對重點污染源實施駐廠監管,對治理設施不能有效運行的,依法提請當地政府采取關停措施。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2)工業企業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行業“一廠一策”停限產措施紅色預警或錯峰生產要求,從嚴實施停產或限產。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3。移動源減排措施。

  (1)全市停止渣土、水泥罐車、物料運輸(市政府批準的應急搶險工程,且持有“紅警通行證”的除外)。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

  (2)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含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壓路機、鋪路機、叉車等)停止使用(經市政府、市環境攻堅辦批準的允許紅色管控期間可以正常生產、施工的的企業、應急搶險工程和電動非道路移動機械除外)。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配合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發展局、市物流口岸局

  (3)加大公交、地鐵運力保障,加密營運班次,延長營運時間,增加清潔能源公交車的使用,倡導市民綠色出行。

  責任單位:市交通局

  (4)全市鋼鐵、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礦山、大型批發市場和物流園區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原則上不允許柴油貨車進出廠區(經市政府批準的保證安全生產、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且持有“紅色通行證”的除外,但要使用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重點企業和單位在應急管控期間要每日登記所有柴油貨車進出情況,保留視頻監控記錄三個月以上。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市市場發展局、市物流口岸局

  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4。其他污染源減排措施。

  (1)全市所有工地停止施工(經市政府批準的應急搶險工程除外),裸露場地應當增加灑水降塵頻次。

  牽頭單位:市城管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控塵辦、市城鄉建設局、市交通局、市園林局、市水利局、市軌道公司

  (2)有RTO處理工藝的汽車、空調、電子機械設備等制造企業要加強VOCs治理設施運行維護,達標排放,并盡量減少污染物排放量。

  環保部門及轄區政府要加強監管,充分發揮“三員”作用,排放超標的依法實施停產。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3)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村委會)以及環境監管網格員作用,嚴查“無煤化”區域散煤使用反彈等問題。在不具備清潔取暖條件的農村地區,確保使用潔凈型煤。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4)加強執法檢查,禁止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禁止露天燒烤和垃圾焚燒,未按要求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單位停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在非冰凍期內增加灑水頻次。

  牽頭單位:市禁燒辦、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城鄉建設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5)根據氣象條件采取可行的氣象干預措施。

  責任單位:市氣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