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亞平) 解決房改遺留問題需要什么手續、離婚后房改房怎么處理……昨日,市房管局就《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解決我市房改工作中遺留問題的通知》進行更詳細的解讀。

  《通知》指出,擁有多套住房,若其中一套或多套合并計算面積達到控制面積標準的,其余成套住房原則上應退回原產權單位;若因客觀原因無法退回原產權單位的,經產權單位同意,由產權單位紀檢部門蓋章,本著自愿原則,超出控制面積標準的部分按鄭州市上年度市內各行政區域存量房交易平均價格計算超面積購房款。就此,記者從市房管局了解到,2017年鄭州市二七區的二手房每平方米成交均價為11583元,管城區為11561元,惠濟區為12131元,金水區為12242元,高新區為10285元,中原區11466元。

  為降低行政成本,鼓勵職工盡快辦理補超標手續,《通知》規定,2018年辦理補超標手續的,可參照上年度各區交易平均價格的85%計算超面積購房款;2019年辦理補超標手續的,可參照上年度各區交易平均價格的90%計算超面積購房款;2020年起,按照鄭州市上年度市內各行政區域存量房交易平均價格計算超面積部分購房款,不再享受任何優惠。

  對于市民關心的“夫妻離婚房改房該如何處理?”問題,市房管局負責人表示,這一情況參照文件中的規定:若夫妻雙方享受房改政策購買公有住房后離婚,可對其已購住房進行析產,原則上不得再次參加單位分房或參加房改購房。若再次參加房改購房,則必須將原購住房原價退回原售房單位,并報市房改辦審查批準。

  對于解決房改遺留問題,有怎樣的程序?市房管局負責人表示,首先,通過原單位核算;第二步,由單位出面或單位向個人出具委托書,到鄭州市房管局(CBD商務外環與商務東三街交叉口聯合中心大廈)住房改革處(508室和1009室)進行辦理。若已從單位離職,市房改辦可協調解決;若原單位破產或已不存在,可到知情的破產清算處開具相關手續。

  市民若有相關問題,可電話咨詢。

  市房改辦:67881203,67889177;

  直管公房:67889568,6788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