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下留人

  受害人家屬為康某聘請律師

  該案二審宣判后,受害人家屬認為二審法院并沒有查清事實真相,遂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請求法院重審康某案。受害人家屬認為,小陽作為該案的受害者、唯一的在場證人,偵查機關和法院應當尊重并采納小陽的直接證言,并且針對其證言進行調查,而不是簡單地詢問郝某。

  受害人家屬表示,無法理解警方在該案偵查過程中的一些做法。案發8個月后,小陽意識進一步恢復,回想起了案發當時的情節和過程。家人將此情況第一時間報告給當地負責偵查此案的公安局,但是偵查人員直到一個月后也就是2012年7月19日才來詢問受害人小陽。當天,刑警隊的警官白某當場篡改小陽的陳述,被小陽的家人發現并予以制止;2013年5月,受害人家屬通過與案發后家人拍攝的小坤遺體照片對比發現,警方的尸檢報告上的照片中兇手留在小坤大腿上的指甲印被挖掉了,并且在一審和二審的審理中均沒有出現此份證據。

  受害人小陽家屬為了查清事實,還幫康某聘請了死刑復核階段的辯護律師。據康某死刑復核階段的辯護律師謝通祥介紹,受害人家屬曾經多次向河南省高院及最高法反映情況,希望能夠“刀下留人”,查清案件事實。

  謝通祥律師認為,康某的犯罪動機至今沒有查明,原審兩級法院的裁判文書中均沒有體現,僅僅以“喝醉酒”這一所謂事發前的狀態一筆帶過,不符合常理,屬于案件事實沒有查清。另外,康某第三次接受警方訊問的地點是在內黃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訊問室,并作出了“喝完酒后第三天將拖鞋扔到垃圾堆上”的供述。此時的康某已經被送往看守所羈押,訊問地點不符合法律規定。因此謝通祥律師向最高法提交申請,希望該案發回重審。

  對話

  小陽:這輩子都不會忘弟弟被害那一夜

  近日,為了證明小陽屬于正常智力,其證詞可信,14歲的小陽隨家人來到北京安定醫院進行智力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小陽智商99,智力正常。在小陽做完智力檢測后,京華時報記者對他進行了采訪。已經上初中的小陽成績優異,數學突出,性格有些內向,話不多。回憶起案發當天弟弟的慘狀,小陽不禁流下了眼淚,他稱自己多年來時常做噩夢,并夢見弟弟的哭喊聲。

  京華時報記者:在這之前你做過智商檢測嗎?

  小陽:案發后警察給我做過,說我智商低(編者注:警方檢測結果原文為“受損”),我說的話他們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