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李亞坤 深圳一名女子兩次下毒試圖毒死11歲的兒子未果,最終選擇捂住兒子口鼻讓其窒息死亡。昨日,嫌疑人龍某麗被指控故意殺人罪,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令人感到惋惜的是,案發前房東曾發現這個家庭不正常———母親經常不回家,年幼的兒子時常沒飯吃只能靠鄰居接濟。為龍某麗辯護的廣和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建農則認為,事發前有跡象顯示龍某麗并沒有監護能力,但未被剝奪監護權,孩子未能得到妥善安置,與慘案發生存在一定的關聯。

  嫌疑人

  未婚生子外出打工

  嫌疑人龍某麗,女,湖北籍,現年42歲。案發在2014年11月,其子時年11歲。據一名知情人介紹,龍某麗早年曾工作于風月場所,此后在老家與一名同鄉生下孩子,但雙方并沒有領取結婚證。

  該知情人稱,孩子一度被生父懷疑并非親生。產后不久,龍某麗就帶著孩子外出打工,等孩子到了學齡,才將其帶回生父家,在當地求學。求學時,孩子也處于無人照看的境地,經常是吃了上頓沒下頓,老師對此也毫無辦法。2014年7月,孩子放暑假后,龍某麗將孩子帶往深圳。

  證言

  鄰居接濟孩子飯錢

  房東的證言顯示,2014年7月,龍某麗帶著兒子租住于龍華新區駿龍新村20棟某房內。龍某麗從事清潔工作,有嚴重的失眠。到2014年11月案發之時,她的身體狀況和經濟狀況已非常糟糕。

  一名證人稱,龍某麗經常幾天都不回家,其年幼的兒子并不上學,而是獨自起居,經常沒有飯吃,周邊的人偶爾接濟他10元、20元買飯。龍某麗本人被房東催繳房租,已無力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