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買房買車卻沒錢給工人發放工資……昨天,省高院通報了一批惡意欠薪犯罪案件,10起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活動典型案例以及坑農害農等案件。從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1月11日,全省法院共受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8304件,涉及農民工13292人,涉案金額4.34億元,已審執結6611件;受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28件,已審結15件,17人被判刑。 鄭州晚報記者 魯燕

  ■數據

  959人上失信黑名單

  從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1月11日,全省法院共受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8304件,涉及農民工13292人,涉案金額4.34億元,已審執結6611件。受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28件,已審結15件,17人被判刑。受理“三留守”(留守兒童、婦女、老人)人員維權案件7637件,涉“三留守”人員10101人,涉案金額3.47億元,審執結5602件。受理“坑農害農”刑事案件11件,已審結6件, 9人被判刑。受理“坑農害農”民事案件64件,已審執結49件。

  最近一個月來,全省法院院長親自開庭審理案件60余件,發放工資等涉農執行款1億多元。

  截至目前,全省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959人,司法拘留50人。

  ■了解一下

  上失信黑名單的后果

  作為失信被執行人,在申請銀行貸款、乘坐飛機軟臥、高消費等都受到限制,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ㄒ唬┏俗煌üぞ邥r,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法官提醒

  討薪案件如何收集證據?

  自用工之日起,一定要同用工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且在合同中注明用工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等內容。如果單位不肯簽合同,也要注意留存工牌、工裝等相關證據,以便自己維權。

  常見的證據主要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打的欠條;工資單、工資表;工作證、服務證、胸卡、工作服、工作標記等能證明用工關系的證件;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考勤本(應當有用人單位工作人員的簽字);工友、同事、用工單位其他部門人員的證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