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暗訪:鄭州租男、女朋友回家過年很是普遍
記者暗訪:鄭州租男、女朋友回家過年很是普遍
又快到了一年一度盛大的中華民族傳統節日,春節。親戚朋友免不了相聚一堂,吃吃喝喝,聊工資,聊張三李四,聊孩子,聊你的婚事,關心你的人生大事。
這不,@人民日報 近日就發布了一條調查報告,消息:河南逼婚現象最嚴重!
鄭州租男、女朋友回家過年很是普遍
于是,不少單身貴族們開始搜集研習各種反逼婚秘籍。
不過“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對于身經百戰的家長們來說,沒有對象,各種秘籍都是浮云!于是,務實型的單身男女就想到了一個新奇的辦法——租個女(男)朋友回家過年,說不定還能擦出愛的火花....。。
對于此法,無論您是雙手贊成還是強烈反對, “租個女(男)朋友回家過年”早已成為了一種風尚,并且漸漸系統化,甚至已經納入婚介機構的業務范圍。
那么,在鄭州租個女(男)朋友回家過年,費用是多少?又是否靠譜呢?對此,記者走訪調查鄭州多個婚介公司,為有此想法的單身男女一探究竟。
在走訪調查過程中,婚介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租男、女朋友回家過年的現象很是普遍,甚至連找假老公結婚的都有!
對于這些業務他們都是明碼標價,基本都在三千元以上。交錢,看照片,選人,再安排見面,自稱有大把資源的婚介公司,均表示絕對能給你找到合適的人選。
不過,婚介公司也表示他們只負責安排兩人見面,并沒有正式的合同。至于需不需要簽協議,這協議的內容又是什么,都是兩名當事人自己說了算。
“我出錢,你出租”,乍一聽,很是靠譜!但是,記者在網上搜索相關新聞后發現,隨著近幾年租男友、女友回家過年的熱潮不斷,也出現了很多的隱患,甚至是一些難以挽回的損失。
或許有人說了,倆人之間簽的有協議呀!可是律師告訴記者,這種協議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因為違反公序良俗,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
在此,小編提醒各位未婚的大齡青年男女們,應付父母的“催婚”、“逼婚”,“租個男友、女友回家過年”并不是什么聰明的做法。看似花錢,編了一個“善意的謊言”,讓父母安心!但說不定,你打開的是潘多拉的盒子,后患無窮!最后痛苦的,不還是自己和父母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