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映象網-東方今報
征求意見一出,有人說將從立法層面否定知假買假和職業打假的合法性近日,國家工商總局向工商系統內下發了關于征求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條例》)意見的通知,引發廣泛熱議。
其中最受關注的是第二條,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的適用對象進行了界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而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條例保護,但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營利為目的而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行為不適用本條例。
有人稱,這將從立法層面否定知假買假和職業打假的合法性,意味著職業打假人面臨“裸奔”,不再受消法的保護。
□東方今報記者 袁雅/文 張曉冬/圖
打假人說
不管勝訴敗訴 都有成就感
他們,以發現假冒偽劣為目標,以知假買假索賠為目的,與商家斗智斗勇,在刁民與英雄的爭論中一路走來。
這些被稱為“職業打假人”的群體究竟是怎樣的存在?最嚴肅的消費者?披著打假名義“碰瓷兒”的人?東方今報記者零距離接觸趙正軍,一個商超老板們口中畏懼的職業打假人,揭秘打假江湖的紛紛擾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