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來源:商城縣陽光村務
河南省商城縣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
(2018)豫1524民特2號
申請人:商城縣雙椿鋪鎮趙畈村民委員會,住所地商城縣雙椿鋪鎮趙畈村。
負責人:陳士強,該村委會主任。
被申請人:劉明舉,男,1973年6月26日生,漢族,住商城縣雙椿鋪鎮趙畈村趙畈組,身份證號碼:411524197306262431。
被申請人:李少菊,女,1975年7月27日生,漢族,住商城縣雙椿鋪鎮黃樓村堰口組,身份證號碼:411524197507272425。
申請人商城縣雙椿鋪鎮趙畈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趙畈村委會)與被申請人劉明舉、李少菊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16日立案后進行了審理。現已審理終結。
趙畈村委會稱,請求依法撤銷劉明舉、李少菊為劉志禮、劉志富、劉志來、劉志家、劉志闖、劉志財的監護人資格,由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監護人。劉明舉于2018年8月2日將其兒子劉志家用五花大綁地捆綁在床板上,炎熱的夏天,正值中午,平房內的溫度特別高,好在被劉明舉的妻嫂發現并及時報警解救,才未釀成大禍。后從劉志家處詢問得知,劉明舉已經捆綁了他數次,嚴重侵犯了劉志家的人生自由,對其生命安全構成了極大的威脅。據村委會掌握的情況,劉明舉曾經當過三年兵,退伍后確有暴力傾向,經常在村里打架斗毆,尤其與李少菊生了八個小孩(丟失一個,因病死亡一個,現還剩六個)后,暴力傾向更加明顯,經常打罵妻子、捆綁小孩,并多次威脅其岳父母及周邊鄰居。劉志家被捆綁的視頻通過微信已經在網上瘋狂流傳,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的影響,網友們紛紛要求應依法撤銷劉明舉和李少菊的監護人資格。鑒于劉明舉的暴力傾向越發明顯,經常虐待孩子和妻子,其妻子李少菊智力嚴重低下,又不能保護孩子的人身安全,故村委會決定提出以上兩個請求事項。
劉明舉稱,我捆綁孩子是因為孩子無人照看,擔心其安全問題,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才做出這一舉動。我對村委會申請撤銷我和李少菊的監護人資格問題沒有什么意見,但請求將最小的一個孩子劉志財留在我們身邊自己照看,其余五個孩子我們同意由法院指定監護人。
經審理查明:劉明舉與李少菊大概于2002年同居生活,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雙方于2004年11月25日生育男孩劉志禮、于2009年4月26日生育男孩劉志富、于2011年3月8日生育女孩劉志來、于2013年10月8日生育男孩劉志家、于2015年1月16日生育女孩劉志闖、于2017年2月18日生育男孩劉志財等六位子女。因劉明舉于2018年8月2日將劉志家捆綁在床板上,被鄰居發現并報警后,劉明舉虐待孩子的行為才被公布出來,引發社會關注。另查明,李少菊屬智障型精神病,無力撫養子女;劉明舉的父親(母親已故)和李少菊父母均年事已高,也無力幫助照看孩子。
本院認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有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等義務。當父母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時,人民法院可以依據有關單位和人員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另行指定監護人。本案中,被申請人劉明舉暴力傷害被監護人,嚴重損害了被監護人的身心健康;被申請人李少菊有智障型精神病,不具有監護能力。因此,被申請人劉明舉、李少菊均不宜再繼續擔任劉志禮、劉志富、劉志來、劉志家、劉志闖、劉志財的監護人,本院對其監護資格依法予以撤銷。鑒于上述六位被監護人近親屬的現狀,從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角度出發,本院依法指定商城縣民政局為上述六位被監護人的監護人。
綜上所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三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判決如下:
一、撤銷劉明舉、李少菊為劉志禮、劉志富、劉志來、劉志家、劉志闖、劉志財的監護人資格。
二、指定商城縣民政局為劉志禮、劉志富、劉志來、劉志家、劉志闖、劉志財的監護人。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 判 員 孫 治 國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
書 記 員 張 培 炎

此事追溯于8月2日網上流傳的我縣雙椿鋪鎮趙畈村一群眾將小孩捆綁在床板上的視頻。
視頻截圖事發第二日,商城縣新聞中新變對此進行了情況說明,如下圖:
為縣新聞中心及時回應網民關切和縣法院對孩子父母的判決點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