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張定有 見習記者 魏廣寶 周美嬌 萌友 丁清凌/文圖

  90后小伙張某冒充單身女性,通過微信聊天,虛構身份信息,編造種種借口,半年內騙取一男子11萬余元。近日,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審結這樣一起案件,以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0元;責令張某退賠被害人李某人民幣113767元。

  2017年6月份,被告人張某使用微信名為“梔子花開”的微信號,假借女性身份,自稱“黃依依”,通過微信群聊添加被害人李某的微信,以發展戀愛關系為名,與李某通過微信聊天。為進一步取得李某的信任,張某找了些女性的照片發給李某,謊稱照片上的女子就是自己,并在日常生活中對李某噓寒問暖,非常關心。2017年6月份至2017年12月份,張某以姥姥去世、父親生病、父親去世、買車、租房、購買化妝品等為由欺騙李某,多次向李某借錢,李某為了能與“黃依依”繼續發展“戀愛”關系,通過微信轉賬、紅包的形式給張某的微信號轉賬共計113767元。

  2018年1月5日張某在南陽市臥龍區工業路新華城市廣場肯德基中被民警當場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鑒于張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有較好的悔罪態度,可酌定對其從輕處罰。結合本案的犯罪事實、情節、被告人認罪悔罪態度等情節,遂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微信、QQ等網絡溝通平臺,使得人與人之間的交流更加便利快捷,但以此為依托的犯罪也隨之出現,大家一定要提高人身安全、財產安全保護意識,與陌生人加微信、QQ等社交平臺好友時要謹慎。在網上交友時,不要輕信對方,不要被花言巧語所蒙蔽;在網絡交流時,涉及資金交易時,自己要注意多渠道核實對方身份;發現被騙后,要及時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