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晚,鄭州交警五大隊民警在執勤中發現一輛小客車形跡可疑,民警上前檢查受阻。車輛駕駛人在一番“拉鋸”后無奈打開車廂,隨后即被民警扣留,并被移交至轄區派出所處理。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當晚21時40分許,交警五大隊民警陳琦、協警王林超、蔣保亮在中州大道楊金路口執行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任務時,發現一輛面包車沿中州大道由南向北行駛至楊金路口后右轉。該車速度很快,車輛駕駛人在轉過彎看到民警后急打了一把方向,有明顯的躲避動作,形跡十分可疑。陳琦立即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駕車女子袁某停車后不僅未主動出示證件配合調查,反而對民警不理不睬,并坐在車內開始打電話。民警問車內拉的什么東西時,該女子神情慌張,慌稱車內拉的水。民警示意其打開車門,該女子磨磨蹭蹭就是不開,在軟磨硬泡近5分鐘后,袁某才很不情愿地打開后備廂。

  打開車廂后,民警看到里面裝著滿滿當當的液化氣罐,這些氣罐隨意堆在車內,沒有任何固定防護設施,就像移動的火藥桶一樣,存在很大安全隱患。

  經查,該車未放置任何?;愤\輸標志,駕駛人袁某也無運輸危險品資質,其行為已涉嫌違法。民警遂對車輛和駕駛人袁某進行了控制,目前,該案已移交馬頭崗派出所進一步處理。

  交警蜀黍提醒:

  機動車在道路上運輸危險化學品,需經公安機關批準。運輸過程中,除駕駛人員外,專用車輛上應當另外配備押運人員,押運人員應當對運輸全過程進行監管;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車輛、駕駛人、押運員、裝卸員必須取得相應資質;駕駛?;愤\輸車輛,應嚴格按照指定時間、速度和路線行駛,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