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鄭州發布
全市廣大居民:
目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形勢持續向好,但“外防輸入、內防反彈”不可松懈,需要全社會每一個人積極參與,從自我做起,共同構筑全民防疫屏障。
自9月1日起,對有如下情形的人員,在出入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活動場館和密閉式場所,以及人員較多易聚集的公共場所時,通行將會受到影響。
一、凡是符合接種條件(滿12周歲,無禁忌癥人員),但未按時完成疫苗接種(12-17歲人群于9月13日前完成第二劑次接種,18歲以上人群于8月底前完成第一劑次接種)的人員;
二、凡是未正確佩戴口罩(原則上使用醫用普通口罩或以上防護級別,需蓋住口鼻和下巴,鼻夾壓實)的人員;
三、凡是不配合雙碼(健康碼、行程碼)查驗的人員;
四、凡是不配合體溫檢測的人員;
五、凡是不遵守公共場所防控要求(如保持一米社交距離等),對他人安全造成潛在風險的人員;
六、凡是未按疫情防控要求,提供核酸檢測證明查驗的人員(指在重點公共場所,對邊境口岸、定點救治醫院、集中隔離點等重點部位工作人員及進口冷鏈物品運輸從業人員進行核酸結果查驗);
七、凡是未在48小時內主動向當地社區(村)或疫情防控指揮部進行報備的,有境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入汴人員及共同居住親屬。
針對無原因拒絕疫苗接種、不提供健康碼、行程碼以及核酸檢測結果查驗,故意逃避體溫檢測的人員,其出行及在公共場所進行活動、個人誠信情況將受到影響,對社會疫情防控造成不良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開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1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