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藝人凌峰
NO.9 維權代表
凌峰欠費被告后挺身跳出當“維權代表”
代表歌曲:《國際歌》
4月,光頭藝人凌峰被自己所在的北京羅馬花園 物管金羅馬物業管理公司告上了法庭。被訴理由是拖欠物管公司總共4萬元的物業管理費。凌峰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小區每平方米每月6.2元的物業費高得不像話,而且出房率不到60%、小區物管的財務不公開。他打官司不在乎輸贏,就希望拖的時間能長一點,讓更多的人知道金羅馬物管公司的不良行為。
唐朝樂隊:“滿腔的熱血已經沸騰要為真理而斗爭。”
評:真的維權代表非得等到被告才跳出來?跳單物管費還能挺身當維權者,凌峰大哥不愧是老藝人。
香港演員湯鎮宗
NO.10習慣就好
湯鎮宗告開發商跳單不給房產證
代表曲目:《太傻》
香港影星湯鎮宗在2005年3月13日與北京京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約定買下朝陽區朝外大街鉑宮國際中心D座的一套房屋,總房價款400多萬元。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商品房交付90日之內,開發商應該為其辦理產權證,否則開發商應按房價的3%支付違約金。但此后幾年內,湯鎮宗多次催要卻一直沒有拿到房產證。2007年湯鎮宗將開發商告到朝陽法院,要求開發商提供房產證,并支付12萬多元的違約金。
巫啟賢:“守住你的承諾太傻!”
評:不給業主房產證是什么道理?難道想借與名人打官司炒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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