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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經適房應該多建60平方米的還是90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不到1100元能否買得起經適房?昨日,鄭州市政府法制局舉行《鄭州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論證會。會上,專家們傾向多建6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開發商和群眾代表傾向于建90平方米的房子,同時關于申請的經濟條件也成為爭論的焦點。
關鍵詞:房子面積
建60平方米還是90平方米
經適房申請對象從中低收入者變為低收入者,是這次辦法修改的最主要目的,按照國家公布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經濟適用住房單套的建筑面積在60平方米左右;鄭州市近期公布的《鄭州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單套建筑面積應當控制在60平方米至90平方米”,而即將取消的老規定中是120平方米以內。
面積之爭成為首個爭論焦點。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沈開舉認為,征求意見規定,90平方米的面積有點大,最多應該控制在70平方米,這樣才是真正給困難戶提供的房子。
群眾代表程黎明說,60平方米和90平方米的申請條件分開,比如三口之家就應該申請90平方米的。
鄭州市政協委員梁崇巍說,按照目前鄭州市的消費能力,經適房建設宜小不宜大,應該以60平方米為主。
“我認為鄭州經適房申請標準不應突破國家規定面積60平方米。”省政府法制辦公室經濟法規處處長李海僧說。現在國家對土地利用把關很嚴格,因此應集約利用土地蓋房子。
開發商代表楊娜說,據她調查,目前符合經適房申請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平均人口為3.7人,如建60平方米,實際得房率才40多平方米,平均一個人才十幾平方米。另外本來建經適房利潤就低,60平方米的房子實在不好賣。
關鍵詞:經濟標準
人均1100元能否買得起經適房
按照征求意見稿規定,申請經適房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4倍(275元乘以4=1100元),而符合條件的買不起經適房,買得起的又不符合條件,這是群眾代表算的賬。
群眾代表魏金剛說:“我在鄭州工作了30年,也沒買到經適房,以前是不了解政策,現在按照新政策我又失去申請資格了,現在的新標準太苛刻了。”
他認為應該把申請條件提高到人均收入1600元左右,因為一套經適房,即使是貸款,如果家庭人均收入達不到1600元,還是買不起。如果按照征求意見稿規定,符合條件的三口之家,兩個大人加起來2200元,除掉生活支出,連還經適房月供都難。
來鄭州打拼七八年還買不起房子的群眾代表程黎明也說,1100元的標準太低了,按照這個標準,三口之家在鄭州租房子,每月支出一室一廳約400元,兩室一廳約600元,再加上孩子支出,根本就買不起經適房,建議把申請標準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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