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燕辦案中注重寬嚴相濟,人性化辦案。2012年6月20日18時30分許,山西人劉某駕駛貨車載妻子王某、五歲女兒從山西陽城往河南洛陽送瓷磚途經濟源,因未確保安全致使車輛側翻,造成王某當場死亡,劉某和女兒受傷,劉某承擔該事故全部責任,于海燕受理該起交通肇事案后,王某年邁的父母均表示不要求追究女婿的刑事責任。畢竟這個家庭失去一個親人已經不幸,不要再讓另一個親人去判刑,談及家庭不幸,老人老淚縱橫,在認真聽取被害人家屬的意見后,于海燕經審查認為劉某的行為符合相對不起訴的條件,建議對劉某作相對不起訴,討論時她引用一位刑法學家的話:“法律是冷酷的,但我們可以用溫暖的方式來處理它。”最終市檢察院對劉某作相對不起訴,給劉某一次悔過自新的機會,給這個不幸的家庭送去一絲溫暖。
作為公訴科副科長,于海燕嚴格執行黨組決議,當好科長的參謀助手,建言獻策,關心同事,搞好科室內部團結,協助科長帶好隊伍。科里同事結婚,她忙前忙后,別人還以為是她自己的親戚要結婚;她主動請求和科里新招錄的年輕干警實行“一對一”結對,從公訴程序、審查公訴能力、群眾工作方法以及文書制作、釋法明理等方面進行“傳幫帶”,幫助干警快速成長。2013年9月在公訴科長提拔離開后,作為公訴科負責人于海燕在院黨組的領導下,認真履行職責,2014年公訴科共提起公訴620人,全部在法定期限內辦結,無一錯案,帶好隊伍,和科里新招錄干警實行“一對一”傳幫帶,幫助年輕干警成長。2013、2014年公訴科兩次榮立集體三等功,先后被評為濟源市十佳政法單位、優秀政法單位。2014年公訴科被省檢察院評為“文明執法示范崗”。到未檢科擔任科長后,于海燕把教育、感化、挽救貫穿于執法辦案始終。于海燕被市人大評為優秀檢察官,被濟源市委政法委三次評為優秀政法干警;榮記個人三等功兩次。
廉潔自律 甘于清貧
公訴人在辦案中經常會面臨來自各個方面的干擾,有時是人情干擾,有時是犯罪嫌疑人家屬的威脅,有時是當事人的無理纏訪,于海燕嚴格要求自己,尊重事實,堅持原則,注重方式方法,做到胸中有正氣,不怕鬼敲門,潔身自好,廉潔自律。一位當事人曾經趁她不在家時,將兩瓶酒放到她家里,她知道后,當即將酒提到單位讓那位當事人把拎走,并告訴他辦案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作為河南科技大學的兼職教師,她將自已所學的理論知識和司法實踐經驗向學生們無私傳授,教書育人,教學相長,夯實自己法學理論功底;作為濟源市普法講師團講師,于海燕在辦理未成年人案件時,心里沉甸甸的,這些孩子一失足而成千古恨,違法犯罪往往是一念之差,她結合一些典型案例去學校給孩子們講犯罪危害,講怎樣遠離犯罪,努力成才。她往往顧不上休息就出發,多少次走在泥濘的山路上,到農村中小學給孩子們送上法制課。于海燕積極參加市婦聯的春蕾計劃,資助生活貧困女童。丈夫遠在山區鄉鎮工作,生活中她關心公婆,孝敬老人,老人有病,她住醫院照顧,不讓丈夫為家里事耽誤工作,丈夫笑稱她變成“女漢子”。2013年她被市老齡委評為“濟源市孝順媳婦”。于海燕始終按照工作權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職責,生活中從沒用權力謀私利。在待遇上不攀不比。她認為要做一名合格檢察官,不僅要有堅定的法治理念,良好的法律素養,更重要的是正直,如果沒有一顆正直的心,那么有再高的訴訟技巧反而更危險。要心中有愛,有為群眾不怕得罪人、不怕事情煩、不怕自己吃虧的真情大愛。
這就是于海燕,一位辛勤工作在基層院的公訴人,雖沒有轟轟烈烈的事跡,也沒有驚天動地的豪言壯語,沒有鮮花沒有掌聲,當銀發悄悄爬上了她的頭頂,當歲月漸漸滄桑了她的容顏,她依然無怨無悔的用忠誠與奉獻詮釋著“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為檢徽添光加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