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張京華大學畢業,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工作。著急的父母托人給他找工作,交了28萬元“指標費”。可是兩年過去了,張京華還在家待業。他的父母一打聽才知道被騙了。不甘心錢就這樣“打了水漂”,京華父母找不到那個騙子,只好把介紹人給告了,要他拿出28萬元來。
昨天,中原區法院庭審此案。
花了28萬元,工作也沒買到。
張京華大學畢業后四處求職碰壁,父母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老兩口合計著花點錢給孩子找個工作。
一天,京華父母的朋友徐懷寶向兩人透露:“聽說你們在忙著給孩子找工作,我這兒有個朋友告訴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有一個進人指標。”
京華的父母喜出望外,為兒子找工作心切,也沒有詳細追問,便拿出多年的積蓄28萬元,送給徐懷寶,拜托他給兒子找工作。
可是兩年過去了,張京華還在家待業。
京華的父母急了,又托其他朋友打聽,這才知道,根本沒有進人指標這回事。
經過打聽才知道,徐懷寶先后分三次把28萬元交給了陳衛紅,而陳衛紅、楊永共同詐騙的事已經東窗事發,而陳衛紅在逃。
無法找到騙子陳衛紅要到錢,張父將先前口口聲聲能幫他兒子找工作的介紹人徐懷寶告上法庭,要求他返還28萬元。
昨天上午,中原區法院庭審了此案。
法庭上,徐懷寶堅稱,他只是個介紹人,自己沒從中得一分錢,這個錢都是陳衛紅拿走的,事先張父也都是明知的,“得知陳衛紅被網上追逃后,我和張父都去報案了,我也是受害者”。
一場官司后,張家人感覺對要回這28萬元希望渺茫。
此時,張家人除了后悔還是后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