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辦公廳下發了關于開展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試點的通知,決定在上海市、北京市海淀區等14個地區開展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試點,并對試點任務、內容和有關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通知指出,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試點要按照黨的十八大“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的總體部署和“辦好學前教育”的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充分整合公共教育、衛生和社區資源,努力構建以幼兒園和婦幼保健機構為依托,面向社區、指導家長的嬰幼兒早期教育服務體系。要以發展公益性嬰幼兒早期教育服務為目標,落實政府在早期教育中的規劃、投入和監管等方面責任,重點在嬰幼兒早期教育管理體制、管理制度、服務模式和內涵發展等方面進行研究探索。
通知提出了6個方面的試點內容:一是明確管理體制,二是合理配置資源,三是培養培訓師資,四是加強規范管理,五是合理分擔成本,六是促進內涵發展。
通知要求,各試點地區要把早期教育試點納入當地政府教育工作重要內容,把發展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列入當地教育發展總體規劃,與幼兒園布局規劃和建設相銜接,統籌安排。要建立政府牽頭,教育和衛生部門分工負責、有關部門參與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健全跨部門合作的工作機制。要充分發揮幼兒園教師培養院校、學前教育教科研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和幼兒園的資源優勢,有效整合專業資源,加強協調配合,積極開展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要為試點提供必要的人、財、物等方面的條件保障,確保試點目標和任務落實。(記者杜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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