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高考高校招生詐騙伎倆揭露
據有關負責人介紹,高校招生有嚴格的政策規定、錄取程序和操作規則。普通高校招生須具備國家核準的相關資格,招生計劃要經省招辦集中公布;考生個人須參加高考且成績要達到規定的分數線并填報志愿;在一個省的范圍內只有省招辦與相關高校聯系,按照規定的程序實施網上錄取。高校招生不得向考生收取與錄取有關的費用。考生要通過正規渠道了解招生政策,通過省級招辦和高校指定的方式查詢確認錄取結果,勿存僥幸心理,勿信不實傳言,若有疑惑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核實,避免上當受騙。
從近年來查處的招生詐騙典型案件看,招生詐騙的主要特征是:不法分子在詐騙過程中利用考生和家長望子成龍的急切心理、低分高錄的僥幸心理及上當受騙后礙于面子不愿聲張舉報的心理,通過虛構與招生部門的密切關系,甚至假冒招生院校及工作人員,借助熟人作擔保,以虛假承諾做誘餌,編造“交錢就能低分高錄”的謊言,實現詐騙目的。
不法分子4種主要詐騙伎倆
伎倆一:混淆學歷與非學歷教育
不法分子或中介故意混淆自學考試、成人高考、網絡教育與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之間的區別,以自考助學班、網絡教育班等入學通知書蒙騙考生及家長。
教育部提醒:這種所謂的錄取通知書不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院校的錄取通知書,教育部門不會為持此類“通知書”的學生進行普通高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將來也不會發放普通高校畢業的學歷證書。
伎倆二:偽造虛假招生信息
不法分子或中介通過編造虛假招生院校、虛假合作辦學單位招攬生源,更有甚者惡意仿造合法高校招生網站、非法鏈接并篡改合法招生院校網上供查詢的新生錄取名單,甚至偽造省級招辦錄取考生名冊和高校錄取通知書,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教育部提醒:考生和家長要通過教育部網站(www.moe.edu.cn)和“陽光高考”信息平臺(gaokao.chsi.cn)查詢年度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院校名單,在這個名單之外的各類辦學機構均不具備相關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