伎倆三:鼓吹有所謂內部指標
不法分子和中介打著與招生機構負責人有“私人關系”、“合作伙伴”等幌子,謊稱可通過交錢換取能降分錄取的所謂“內部指標”、“點招指標”及“計劃外指標”等。
教育部提醒:教育部要求,高校要按照“集體議事、公開透明”的原則嚴格招生計劃的使用程序、范圍和責任。安排跨省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可預留少量計劃,僅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嚴禁高校利用調整計劃降低標準指名錄取學生,嚴禁高校向考生收取與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
伎倆四:走所謂特殊招生捷徑
不法分子或中介向考生和家長大肆宣揚部分高校可單獨、自主招生,聲稱只要交錢,即可隨意突破文化成績要求。還有打著軍校招收“地方委培生”、 “自費生”、“國防生”的幌子,甚至通過偽造軍隊公文公章、冒充軍隊機關或招生部門人員,許諾教育部認可學歷、畢業后一律安排到部隊工作等,騙取學生和家長信任,進行詐騙。
教育部提醒:招生院校不得避開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擅自錄取考生。目前開展自主選拔錄取(社會上俗稱“自主招生”)的試點高校和試行單獨招生的示范性高職院校,都是經教育部批準開展試點工作的,它們今年的試點招生工作已經全部結束。另外,從2008年起,未經教育部和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共同批準,軍隊院校不得開辦學歷教育專業(班次)或按學歷教育的學制和規格招收任何形式的地方委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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