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日前,教育部召開了2013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下發(fā)了今年第一號文件,在這份《關于2013年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意見》中,主要部署了教育領域的改革進程。其中,在改革人才培養(yǎng)模式當中提到“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具體內容包括:研究提出高考英語科目一年多次考試實施辦法等。
早在2010年,教育部公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年-2020年)》就提出,“探索高考部分科目一年多次考試的辦法,探索實行社會化考試”。如今,“部分科目”明確為英語科目,讓人對“一年多考”方案更加期待。
自1977年恢復高考以來,高考一直都是我國高等學校錄取新生、選拔人才最主要的渠道。尤其是在前些年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對大學生實行就業(yè)分配的時期,通過參加高考考上大學,幾乎是千千萬萬農村學生“跳出農門”改變命運的唯一途徑,因此,高考曾經一度形成了“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激烈競爭局面。
雖然近十幾年來,大學生就業(yè)已經完全實現(xiàn)了市場化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yè)”的模式,考大學也不再是年輕人成才的唯一途徑,但高考仍然是國家選拔人才的主要渠道,一張高等學校(尤其是名牌大學)的畢業(yè)證書,對于絕大多數年輕人來講還是很具有吸引力的。
但是,作為國家選拔人才的主渠道,高考制度多年來卻飽受詬病。爭議主要集中在兩點:一是高考“一考定終身”不太合理;二是不少“高分低能”的現(xiàn)象,讓人懷疑高考分數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學生的實際能力。
英語聽力“一年多考”
多省已有先例
為什么會選中英語科目拿來做改革的“第一刀”?
其實,英語是應用性極強的科目,相比其他科目,一年多考有利于在多次考試的情況下保持公平性。另外,高考英語聽力考試,由于受不可抗力或突發(fā)事故的影響,成為一種高利害因素,如北京高考英語聽力考場就曾出現(xiàn)遭受雷擊,險些影響考試的情況。每年的英語聽力考試都讓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家長[微博]提心吊膽。如果一年考多次,就可以降低這種高利害關系,這可能也是教育部考慮改革的因素。
近幾年來,一些地區(qū)已經開始嘗試英語科目的高考改革,其改革都是放在英語科目的聽力考試上。從2009年開始,浙江省對英語聽力實行“平時考試、多次考試”,總分30分的英語聽力考試,放在每年3月和9月舉行,考試成績兩年內有效。每個學生在高考前最多可以選擇參加兩次英語聽力考試,自選一個成績計入高考總分。
從2010年開始,天津的高考英語聽力考試不再隨同全國統(tǒng)一高考舉行,而是改在每年3月的最后一個周六,并將聽力考試改為由A、B兩套試卷組成,兩套試卷的題型、題量相同,考生可參加兩套試卷的考試,取其中較高的分數作為最終成績。在江蘇省,則正在醞釀探討將英語聽力教育分數制改為“等級制”。
“一年多考”增加公平性
但不能無限制
筆者認為,“一年多考”確實能增加高考的公平性,因為從測試理論上講,測試次數越多,考試本身的可靠性就越高,其平均值就越能接近參試者的真實水平,這是毋庸置疑的。
對于個體而言,“一年多考”還能彌補“一考定終身”的情況下,那些發(fā)生在參試者個人身上的突發(fā)事件造成發(fā)揮失常甚至不能參加考試的“缺憾”。因為高考事關個人前途命運,所以,每年都會有一些“發(fā)揮失常”的考生,他們或者是因為壓力過大,或者是因為恰逢生理期或生病,或者是因為遭遇了親人病故等突發(fā)事件,最終造成了其考試成績和平時成績差距過大,從而造成了與理想大學失之交臂的遺憾。另外,每年高考都會發(fā)生因粗心大意或者是交通擁擠等原因,造成考生遲到或者忘帶準考證等被拒于考場門外的情況。“一年多考”,取其平均分就能多給這些人一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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