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黨的領導弱化,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在推動本縣經濟建設、社會發展、黨的自身建設上求穩有余,開拓進取不足。對黨的建設重視不夠,執行組織制度不力,黨的基層組織力量薄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縣委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紀委履行監督責任失之于軟。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力,運用民主集中制出思路謀大事意識不強。干部調整和交流缺乏統籌,干部隊伍結構不合理。事業單位超編嚴重,抽調借用干部隨意,教師隊伍“吃空餉”問題突出。對涉農資金管理不到位,侵害群眾利益。房地產建設管理不規范,存在廉政風險。對國有資金管控不夠,容易滋生權力尋租空間!八娘L”問題仍然存在,結合實際不緊密,調查研究不深入。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違規濫發津補貼、“待大客”問題仍然存在,公務接待超標準問題突出。
建議:充分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切實把黨建抓好抓實,認真落實“兩個責任”。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領導班子民主議事決策機制,完善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機制,建立定期調整配備干部的常態化機制,形成重點崗位領導干部交流制度。強化監督管理,筑牢拒腐防變思想底線,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推進權力運行程序化和公開化,開展對惠民政策落實情況、“雙違”建設情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專項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