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河縣新源車業有限公司你單位于2014年2月12日通過出讓方式取得位于阿里山路西側、伏牛路北側、面積為38529.62平方米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證號:唐國用(2014)第0062號。你單位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合同編號:豫(唐河)出讓【2014年】第06號)約定的期限及開發條件進行建設,已投資額未達到總投資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導致土地閑置。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第十四條規定,唐河縣人民政府于2016年8月1日向你單位下達了唐政土【2016】51號決定書,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
2.唐河縣龍翔車業有限公司你單位于2014年2月12日通過出讓方式取得位于工業路南側、日月潭路東側、面積為41057.9平方米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證號:唐國用(2014)第0060號。你單位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電子監管號:4113282014B00269)約定的期限及開發條件進行建設,已投資額未達到總投資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導致土地閑置。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第十四條的規定,唐河縣人民政府于2016年8月1日向你單位下達了唐政土【2016】50號決定書,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
3.唐河縣永翔實業有限公司你單位于2014年2月12日通過出讓方式取得位于伏牛路北側、日月潭路東側、興隆路南側、面積為40701.11平方米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證號:唐國用(2014)第0059號。你單位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電子監管號:4113282014B00257)約定的期限及開發條件進行建設,已投資額未達到總投資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導致土地閑置。根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第十四條的規定,唐河縣人民政府于2016年8月1日向你單位下達了唐政土【2016】51號決定書。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公告之日起60日視為送達。
唐河縣國土資源局
2016年8月1日











